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自古以来中国人都非常重视忠信,甚至把遵守信用看得比生命都重要,然而不讲信用的人一直都存在,尤其是如今见利忘义者更是不乏其人。
人生在世凡事无不为已利已,趋吉避凶,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然而人的本能所有的表现只有建立在不损人利己的基础上才能称得上正常,也才能为人所接受,这也只有算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更进一步则是利人利已,所谓自利利他,反之则是损人利己之人,先搞清楚什么行为是常人所行,什么行为是值得推崇的,什么行为是应该所鄙弃的,就算确定了人生的方向,否则,无论有多高深的学问,有多崇高的信仰,有多虔诚的忏悔都是做给人看的表面文章,与高尚的灵魂毫无关系,也不会得到心灵的解脱。
商业利益合作前提是互利,无论合作方是熟悉的人陌生的人还是亲朋好友,遵守信用,信守合作之初的承诺是基本的做人之根本,是基本的处事之规则,一旦失去做人之基本规则必然导致诉讼纠纷,诉讼纠纷的产生必然意味着道义的缺失,道义的缺失必然是一方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的失信行为。具体一点,也可以是任何一宗商业合作,俗话说同行不同利,做同样的事情既然你们已经合作了就要领完承诺,后来的人和你们做同样的事情因为时间不同、大的环境和形势不同也就是市场行情不同必然会有不同的合作方式,不要拿后来别人的合作方式来对比自己的得失,因为当初都是自愿的合作没有哪一方的强迫。眼光长远点就不会认为自己当初吃亏了:二十年前同样的投资也许十年都不会回本,十年前市场行情变了,同样的投资五年就有收益了,当初的合作协议是长期你不能以现场的行情来改变当初的协议,当初没有独立资金的条件才合作的,也不能因为现在资金充足了就否定当初双方是股份合作的,现实没有如果,只有结果,如果当初你有能力筹集资金只是如果,结果是你没能力,只要否定当初的协议无论得到多少利益可以毫不客气地说都是不义之财,因为这样的钱财是建立在不守信用损害别人利益基础之上的唯利是图之举,是过河拆桥的行为,过河之前怎样都可以,过河之后合算一下建桥的成本怎么都觉得自己亏了,是典型的病态心理,是忘本的表现。
人无信不立,如果不守信用人就失去了立世之本,包括你我他,佛救不了失信的人,上帝也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