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灌云王同元诊所超过校验期限仍未办理校验手续。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请灌云王同元诊所在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到我委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超过限期仍不申请办理校验手续的,我委将依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第十条规定,依法注销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特此公告
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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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16 16:25:34 所属分类: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