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的一对情侣在住宿宾馆时,因为兴趣所至就拍摄二段非常隐私视频并保留在手机当中,令女子没有想到的是两年后却在微信群、朋友圈中看到这些视频,并且能清楚看到躺上床上的自己面部以及声音,女子后悔万分选择了报警。今天之所以跟朋友们分享这个案例,就是因为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学会保护自己,也许当初最爱你的人才是伤你最深的人。
(案例来源:裁判网)
基本案情
该案的受害女子名叫娟娟,而娟娟在看到朋友传给她的视频与视频截图时,她整个人都蒙了,当时的情况下,娟娟怀疑自己的小圈子里每个人都看到了这些极度隐私的视频,而她更是觉得丢尽了脸,无颜见人。可想而知,当一个女性与男友开房后发生的视频被外传出去,这个女子的生活将会被完全打乱。
据娟娟回忆说,那些在网上流传的视频应该是通过微信传出去的,然后才在网络贴吧、媒体平台中传播的。对于这些视频的来源,娟娟说是她的前男友龙龙拍的。那年大约是在2014年,她记得当天她跟龙龙在一家宾馆,当晚他们发生了关系,而这些视频就是当时龙龙拍下的。
娟娟说,当时男友龙龙拍这些隐私视频的时候她是知道的,但是她并没有阻止龙龙,所以视频中能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脸部,更能听到自己的声音。因为龙龙是自己的男友,她认为龙龙绝不会将这些视频外传的,故事后没有要求龙龙删除,这些视频也就一直被龙龙保存在手机当中。
谁知道在2015年的时候,她与龙龙的感情出了问题,而她也准备跟龙龙分手,那段时间她跟前男友龙龙为此闹得非常不愉快,但是她也没有想到这些视频的事情。娟娟的意思很明显,就是怀疑这些视频是她前男友龙龙发出去的。因为娟娟报了警,而警察也找到了她的前男友龙龙,在询问之下,才知真相,原来龙龙是个渣男。
该段视频确实是娟娟的前男友龙龙传给他人的,而这人竟然是龙龙的另一位前女友兰兰。原来娟娟准备与龙龙分手的时候,龙龙调头就找到他的前女友兰兰,并说明想跟她恢复关系的想法,而兰兰当时也同意了,在交往的过程中,龙龙就将这些视频传给了兰兰。如果仅此而已,这些视频也不会流传出去。
怪就怪在龙龙身上!因为他在与兰兰交往的时候,却还与娟娟藕断丝连,娟娟当时并不知道龙龙与兰兰的事情,此后兰兰发现龙龙的这层关系后,她就找到娟娟,二人因此大吵了一架,此后兰兰为了报复娟娟,于是就是这些隐私的视频通过微信传播出去,此后一发不可收拾,2016年1月份开始,这些视频不仅在朋友圈中传播,更是传到了互联网其他平台上。
因为大范围地传播了未打马赛克的隐私视频,娟娟的朋友便在朋友圈中看到而告知了娟娟,此后娟娟才发现这些视频被传到了网上,娟娟此后将龙龙与兰兰告上法院,要求他们二人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
该案结果如何?
大家应该看清楚了,娟娟与男友发生关系的视频是拍摄者龙龙传给兰兰的,而兰兰为了报复娟娟,才又将这些视频通过微信传了出去,导致大量转发传播。娟娟选择报警,警察会如何处理呢?
首先应该确认此类男女发生关系的极其隐私视频被传到网上,这是否涉嫌违法犯罪?其实这是侮辱他人的一种方式,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公安机关最后也是对兰兰处治安拘留7日的处罚。
相信朋友们可能会说,这样的视频被传出去,难道只是一个行政拘留7天就完事了吗?当然不是,如果娟娟觉得这事给自己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的话,那么娟娟就需要直接向法院提出,因为侮辱罪是自诉案件,属于“不告不理”,所以公安机关仅是对兰兰作出治安拘留的处罚。
此后娟娟将龙龙与兰兰告上法院,经过审理之后,法院认为在该案中,龙龙与娟娟开房发生关系的视频从保护人格上来说,应该仅限于龙龙与娟娟二人查看,但是龙龙未经允许就将这样极其隐私的视频传给了他的女友兰兰,那么龙龙对前女友娟娟就已经构成了侮辱的行为,这才导致此后视频外传的结果,所以龙龙涉嫌侮辱罪。
而兰兰更是不如多说,龙龙构成侮辱罪,兰兰亦构成侮辱罪,但在此案中,从主观故意来说,龙龙是一种放任态度,兰兰才是故意而为之,所以最后判处兰兰有期徒刑一年,龙龙是有期徒刑六个月。娟娟向法院提出赔偿50万的精神赔偿未得到法院的支持。
写在最后:该案的教训是明显的,特别是在当下,男女对性更为开放,所以大家更应该在与他人交往中保护自己。#正能量普法团##小哥普法#(图片来源网络,与案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