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授权,负责当地的一线监管职责,并完成证监会系统的协作监管任务,具体包括: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促进辖区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二是对辖区上市公司、拟发行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三是依法查处辖区内监管范围的违法、违规案件,办理证券期货信访事项,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辖区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四是履行中国证监会授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