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婚是什么意思(鬼婚到底是关于什么的)
我们总能在古装剧里看到各种男女关系。
撒糖自由恋爱,一般20,21男,15,16女。如果有一些波折,一般会有类似于早婚,指腹为婚的情节。对于走调侃路线的人来说,男女两代差别很大。女人嫁出去就是往上走,男人嫁出去就是往下走。如果走灵异路线,会有鬼婚。
说实话,虽然现在的编剧无拘无束空,但这些婚姻在中国古代其实是存在的。
尤其是魏晋南北朝,大家都结婚了,比古装剧更甚!我没有搞砸。看完这篇文章,你写一篇短文就轻松了!
后汉任延川记载,任延川在偏远地区做官时,带来了内地婚俗,规定男二十岁可以结婚,女十五岁可以结婚。
《杨桦国志》也记载,当时女性的平均结婚年龄是17岁左右,而男性基本上是20岁以上。
这个年龄基本是甜文的标配。
但在皇室和贵族中,早婚是标准。
魏晋南北朝的皇后平均结婚年龄是13岁。
王是唐太宗的简皇后,8岁就结婚了。
8岁...就像被当成童养媳一样...
三国中夏侯霸的妹妹在13岁时嫁给了张飞。
王绩的女儿孙玉林也在13岁时嫁给了周白。
东汉末年,徐州刺史陶谦14岁就娶了妻子。
更有甚者,西晋的福仙,在她6岁的时候,跟随继母去看望祖母。奶奶,这个娃娃真好!他说:“千里之外,必有远方。”
现在找了个自己家的女娃娃,嫁给了傅贤。
就是这样。挑个帅哥。从娃娃开始!不然我的手真的很慢!
受贵族阶级的影响,普通人的结婚年龄开始提前。
魏晋南北朝时期,结婚年龄普遍小于汉代。
西晋时,舒曦曾说:十六男可娶,十四女可嫁。
但是大家结婚越来越早。
因为女孩结婚的悠游资源网年龄越来越小,法院觉得不行,只好管了。甚至到了西魏北周,还颁布诏书,规定未满13岁的女孩不得嫁人。
特别是北周武帝的圣旨直接规定“男年十五,女年十三,男年十五,女年十三”
于是,男的15、16岁,女的13、14岁,成了当时普通人常见的结婚年龄。
所以现在很多小说里,很容易说女主十三四岁,真正的漂亮,吸引了一堆贵族来求婚,当时也确实有。但这又引出了另一个关键问题——家庭地位。
小说和古装剧里,总有一个富家子弟爱上一个穷姑娘,富家 *** 暗恋一个穷小子的情节。
说白了就是财富的差距。
说真的,富有和昂贵是不同的。古代的门第观念比这种“霸道总裁爱上我”要严格得多。
有钱不代表贵。绅士就是绅士,庶人就是庶人。
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婚姻中“士与庶人之分”的要求尤为严格。
在南朝小琪时期,有一个名叫罗伊的人。好吧,那三个小家伙里的不是罗伊!只是名字一样。
他的曾祖父是西晋射王亚的右仆,祖父和父亲都是官职。但是罗伊家境贫寒,妻子又早逝,所以他把女儿嫁给了富阳人张曼的儿子满鸾。
男人很有钱。为了娶罗伊的女儿,他给了5万元作为礼物。
况且他们也不是平民。据说满家是高平满冲和满粉后代的尤优资源网。
罗伊还专门检查了人的瓣膜读数。张曼是王国的侍郎,曼栾是王慈吴郡葛铮的主簿。然后就结了这门亲事。
这样一来,对方虽然没有罗伊家那么显赫,也算是门当户对了。结果,罗伊被沈约弹劾。
因为沈约认为,满族没有明确的火葬证明。西晋人见义勇为死。从那以后,就没有出现过曼家突出的声道。因此,张曼的家族史是伪造的。
他认为罗伊把女儿嫁给满鸾只是为了钱,说他“辱祖辱亲”,要求他“免除官职,终身监禁”!
多么恐怖的家庭概念啊!
如果你是庶人,哪怕你现在是个官员,哪怕你家境殷实,想嫁个真正的士族,那也绝对是更高的!
而如果你是士族,就算你再落魄再尴尬,如果你嫁给庶人,你也会直接死掉,没有脸面对你的亲人和祖先!
所以在那个时候,想要摆脱家族地位是非常困难的。基本上是几个大家族互相通婚,阶级不够,根本无法加入。
所以,那时候如果一个富家少爷看上了一个穷人家的女儿。少爷家在那里是妖,姑娘家一句话就能回去:大家都是庶人,天作之合。
是不是很嚣张!
但也会有所谓的“金融婚姻”,因为总会有人为了一个“士绅”身份而砸大钱。所以就出现了谁礼金高谁娶女儿的现象。
经常有已经订婚的女生,突然有个大富豪出N倍的彩礼钱来求婚。然后女方家找各种理由退婚,再找各种理由嫁到有钱人家。有的甚至陆续解除婚约,到处收嫁妆。
这种现象在北朝尤为突出,北魏、北周皇帝多次颁布诏令,明令禁止士人与普通百姓通婚,并要求婚姻节俭。
我们经常看到我表哥在搞古装剧。当然,为了通过试炼,剧中的表亲大多是男女幸福之路的绊脚石。
但是在过去,有很多这样的婚姻,而且不仅仅是堂兄妹。
孙权与妻子徐的关系非常复杂。
来吧,让我们一起抚摸它。
徐的爷爷和孙权的父亲孙坚关系很好。
孙坚把妹妹嫁给了徐的爷爷。
然后,生了一个孩子,取名叫坤。
然后,坤生了徐。
于是,许嫁给了孙权。
所以许的爷爷应该是孙权父亲的姐夫。有代沟!所以,这就是,女人结婚,她被提升,男人结婚,她被降职。
南宋刘,有个叫蔡兴宗的人。和罗伊一样,他的妻子也早逝,留下了一个年幼的女儿。
他的侄子袁剑也失去了妻子,留下一个年幼的儿子。
蔡兴宗的姐姐是袁剑的母亲,所以她带着两个孩子一起抚养他们。
一个外甥女,一个孙子,辈分也有差别,但长大后都结婚了。
所以像夜华和杨过这样的人以前称呼他们的妻子为“阿姨”是很正常的。
尤其是在家族的加持下,这种“亲家加亲家”的操作在士绅中更是屡见不鲜。
北魏官员李树银的妻子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庭地位,收养侄女做儿媳妇,在当时被视为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
“腹婚”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词,意思是孩子还没出生就订婚了。
事实上,“肚脐婚”和“早婚”都属于童婚。
不同的是,一个还没出生,一个刚出生。
这种婚姻听起来很草率,但绝对有约束力。
《晋书》中记载了一件事:
一个叫王弼的人和他的好兄弟严观订了婚。
严观不想英年早逝。儿子在洛阳安葬父亲后,随母亲回到临淄。
王弼见女婿走了,就把女儿嫁给了别的男人。
结果,严观的弟弟找到他,问他怎么能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别人。
王弼说,正是因为我一个人在洛阳,亲戚又都很远,所以才和关订了这门亲事。希望以后在洛阳能互相照顾。贤哥的儿子葬在洛阳,说明他是洛阳人。结果他埋了父亲后,去了临淄,我只好把女儿嫁给别人。
严观的弟弟说,我嫂子是齐人,回临淄很正常。
但是,王弼认为,你把父亲葬在洛阳,知道你们订婚,他却走了。有多少含义?那么,这段婚姻怎么算呢?
虽然这段婚姻最终没有发生,但也可以看出,即使严观死了,即使儿子去了临淄,即使王弼从始至终花了十几年才娶到女儿。管家还是可以上门来谈这门亲事的。约束力非同一般。
因为严观的儿子先破坏了最初的协议。如果他不跟母亲回临淄,而是留在洛阳,那么王弼的女儿就得嫁给他。
很多灵异小说都会写“鬼婚”,包括一些清末民初的鬼婚照片,也已经发布到网上。
基本上内容就是活人配死人。大户人家的少爷或者 *** 死了,找个活人结婚。
其实真正的鬼婚不是给死人找个活人结婚,而是说一个人到了适婚年龄,还没结婚就死了,家里人可以帮忙找个年龄相仿未婚先死的人组成鬼婚。
做冥婚,如果下葬时间差不多,就直接葬在一起。但通常这种巧合很难遇到。一般都是有的埋了好几年,一个是新埋的,或者两个都分开埋了,然后家里给了个鬼婚。这涉及到重新安置。反正一定要葬在一起,这样才不会寂寞,互相照顾。
鬼婚在《周礼记》中是被禁止的,但直到民国才有记载。
《三国志·三国志》中记载曹操为爱子曹冲找了一个鬼婚伴侣。
他暗恋杉原的女儿。当时,袁兵的女儿早逝,曹操最宠爱的儿子曹冲也去世了。曹操想给儿子搞个鬼婚,打算一起陪葬,结果被袁兵巧言拒绝了。
但曹家一直痴迷于鬼婚。
曹非常宠爱的一个女儿很早就去世了,所以他从的后裔中找了一个男孩,把他列为候选人,和他的女儿葬在一起,并且搞了一个冥婚。
所以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鬼婚一直存在。
其实婚姻怎么样,最后还得自己过。
这些婚姻规则更多的是关于家庭的尊严、利益和家庭地位。可能从某些角度来说,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婚姻自由”,甚至有些无知。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门当户对也是婚姻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