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县交警发布了一批车辆曝光信息,这些车辆驾驶人或乘车人的车窗抛物行为被抓拍。其中有一段监控视频显示,10月17日凌晨,一辆车牌号为湘A3Q70L的小车与一辆电动车并停在十字路口,小车的车内人员疑似与电动车驾驶人发生争执,骑电动车的男子用手指着车窗,随后,一个白色物品从车窗被抛出,砸向电动车男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第八十九条规定,长沙县交警部门将对乘车人“车窗抛物”行为,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长沙县交警部门将对驾驶人“车窗抛物”行为,处以100元罚款。
1.车牌号码:湘A2RG99
违法时间:10月17日 00:47:03
违法地点:星沙大道与三一路北1
2.车牌号码:湘A3Q70L
违法时间:10月17日 02:47:03
违法地点:星沙大道与三一路西1
3.车牌号码:湘A3C92S
违法时间:10月16日 23:52:30
违法地点:三一路与东二路北
4.车牌号码:湘A728WZ
违法时间:10月20日 06:42:46
违法地点:黄兴大道与凉塘路东
5.车牌号码:湘A598EJ
违法时间:10月20日 08:10:07
违法地点:黄兴大道与凉塘路东
6.车牌号码:湘A89PS0
违法时间:10月19日 09:34:42
违法地点:黄兴大道与凉塘路南2
7.车牌号码:湘AK50M1
违法时间:10月19日 20:18:05
违法地点:黄兴大道与凉塘路南1
潇湘晨报综合微星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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