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宇辰,华东师范大学**学系讲师。
本文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欧陆媒介社会学理论史研究”(项目批准号:19YJC860005)阶段性成果。
一
引言:“为什么行动者网络理论
没有与媒介理论相关联?”
“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Network-Theory,以下简称ANT)发轫于20世纪80年代科学技术研究(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以下简称STS)**,它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任何既定的社会“现实”(reality)都是一系列复杂关系(ANT称之为“网络”)互动的产物。在这些复杂关系网络中,既存在着**社会学意义上的人类(humans)行动者,也存在一切非人类(nonhumans)行动者(例如技术、人造物)。当一个网络中的诸行动者(包括人类行动者和非人类行动者)结成“联合”(associations)以后,ANT认为,一个既定的社会场域才得以构型(Latour,1987)。作为STS**(STS主要研究科学技术如何被引入社会)的分支,ANT尤其关注于作为物的“技术”是如何**所谓的社会场域(“网络”),又是如何“稳定化”(stabilize)社会联结。以其代表人物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的观点来看,ANT同时反对“技术决定论”——技术决定社会场域的变迁以及“技术反映论”——技术是社会变迁趋势的反映,他们的研究焦点在于“技术的社会形塑”(the social shaping of technology)(Latour,1996a)。
从学理上看,以ANT为代表的STS**独特的技术观正与当前媒介社会学研究对“媒介实践”的强调不谋而合,ANT的“行动者网络”恰恰是“媒介实践的网络”。当然,两者的关联也并非只是一种单纯的理论想象。**学者江淑琳就曾试图概括两者相互整合的可能性:“STS不仅只研究科技物本身,也研究科技物的****,摒弃科技决定论,也反省社会决定论,同时思考科技与社会之相互形塑(mutual shaping)、相互生产(coproduction)。传播学者则是借用STS领域的概念来**传播科技与传播技术与社会的关系”(江淑琳,2016:ii-iii)。同样,我们在近年来传播研究中的“物质转向”(material turn)也可以发现,传播的落脚点在于考察特定媒介技术对于实践的形塑作用(Park & Wiley,2012)。这也正有意识/无意识地呼应着STS对于“技术介入社会构型”的关注。
特别是在晚近十年左右,STS领域的“传播转向”显著增多,已经有学者试图借由STS视角重构传播研究,从而“嫁接STS与传播研究的桥梁”(Boczkowski & Lievrouw,2008)。但是令人遗憾地是,在STS和媒介主体研究越来越相互**的今天,STS的代表理论——ANT,仍然没有与媒介研究取得实质性的理论联系。本文的出发点源于ANT对于技术及其社会效应的独特理解——拉图尔拒绝将技术化约为单纯的“物质性人造物”(material artifacts),也拒绝对其做“符号性文化”(symbolic culture)解读;相反,他推崇的是将技术的使用与其实践网络相关联的**性考察框架(Latour,1992)。基于此,本文尝试勾勒出一条“另类的”(alternative)欧陆媒介社会学理论史框架:即始于20世纪70年代,由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所开创的关于电视的“文化社会学”研究,至20世纪90年代,由罗杰·西尔弗斯通(Roger Silverstone)所领衔的信息传播技术的“驯服”(domestication)研究,再到新千年以降以Stig Hjavard、Friedrich Krotz、Nick Couldry为代表的欧陆“媒介化”(mediatization)研究。
本文旨在通过这条媒介社会学“隐秘”脉络的钩沉,尝试回答以下几个问题:(1)在过往的传播理论史中,ANT是否曾与媒介研究有过相遇的可能性?(2)倘若两者曾有过短暂“关联”,这段历史又是因为什么而被遮蔽?(3)在欧陆传播学界由“媒介研究”(media study)转向“媒介化研究”(mediatization study)(Krotz,2009;Friesen & Hug,2009)的今天,ANT对传播学者又意味着什么?
一
技术及其实践轨迹:
雷蒙·威廉斯的“ANT视角”
在《电视:技术和文化形式》(Television: Technology and Cultural Form)这部文化研究的代表作中,威廉斯提出了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观点:电视既是一种具体化的“技术手段”,又是**特殊情境的“文化形式”。这一路径显然与美国主流的“行政学派”不同,它区分了“媒介”与“媒介使用”两个层面的社会影响。具体说来,如何理解电视的“两重性”(技术与文化形式)关联到如何去定位“技术”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威廉斯在这儿首先追问的是技术与社会的“因果关系”(cause-effect):“如果技术是原因的话,我们最好寻求去控制它带来的(社会)影响;或者说如果技术是(社会)使用的结果,那么我们应当将其使用的**与哪种原因、哪种行动关联起来?”(Williams,2003:2)这一疑问显然不是某种“形而上学式的”抽象,它关切媒介社会学研究者究竟是如何理解(媒介)技术与社会变革之间的关联。**地看,一项具体的媒介技术包**两个方面的社会属性,它既是(1)一种具象的物质性载体,是既定社会、经济体系中的一种工具性产物,蕴含了生产其所包含的一系列技术性手段;又是(2)一种创造、传播和占有社会文化意义的独特手段,它的使用可以再生产出新的意义情境与文化形式。诚如Boczkowski和Lievrouw两位学者所言:“媒介信息技术既是文化性的物质(cultural material)又是物质性的文化(material culture)”(Boczkowski & Lievrouw,2008:955)。
技术的两重性使媒介社会学研究面临着一道“方**的”(methodological)关口。威廉斯认为,既存的两条研究路径(1)“技术决定论”——认为技术有其强大的本质逻辑,新的技术的发明会引发社会变革,现代化的人与现代化的社会正是由现代化的技术所带来的,以及(2)“技术症候论”(symptomatic technology)(威廉斯语)——认为技术只是社会**中的一个偶然的“症候点”,是其变革**中的副产品(by-products);只有当技术被运用到既存的社会结构之中是它才会产生其应当具备的效果,都不免共享了同一条预设,即“将技术**于社会”(abstract technology from society):
在“技术决定论”中,(技术的)研究和**被假定为自我产生的(self- generating)。新的技术仿佛在一个完全独立的领域中被发明出来,然后创造了新的社会或者说新的人类生存场景。同样,“技术症候论”也假定(技术的)研究和**是自我生产的,但却是以一种更为边缘化的(marginal)**。我们在(社会变革的)边缘地带发现了它,然后去使用它(Williams,2003:6)。
也就是说,在他看来,两条路径都忽略了技术的自我变革与社会的变迁本身是系统性地关联在一起的:前者认为技术的**独立于社会之外,但却最终成为了社会变化得以可能的驱动力;而后者则把技术化约为社会变迁的产物,它为新的生活**得以展开提供必要的手段。与之相异的是,威廉斯选择了一条“折中的”研究道路:
技术应当被视为由某些已经在脑海中的、确定的意图和实践所**起来的。但是同时,对于技术的理解又与“技术症候论”不同,这些意图和实践将会被视为“直接性的”(direct):即确定的社会需求,意图以及实践。对于它们来说,技术并非边缘化的而是处在中心位置(Williams,2003:7)。
在这儿,威廉斯“第三条”道路事实上正是ANT所推崇的“技术的社会形塑”。对于拉图尔来说,技术性的人造物“同时是物质性的与社会性的”(both material and social),这意味着“物质性的技术物”本身也存在着“具体的能动性”(specific agency)(Latour,2005:83)。而将技术的物理性意义与符号性意义割裂本身是社会学研究者们人为确立的幻象,拉图尔反对的是两种极端的技术观:
避免“技术决定论”的威胁**我们以“社会决定论”去反击它,后者反过来又成为另一种极端(例如,蒸汽机只是成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反映”)。即使最为包容的工程师们也可能变成一位凶恶的技术决定论者,跳上桌子大声宣布“物理性质料的重要意义”。这一姿态会让一位谦虚的社会学家更为激烈地拿出某些物的“话语维度”展开反击……两者(技术决定论和社会决定论)都无法描绘人类行动者和非人类行动者间的纠缠(Latour,2005:84)。
遗憾的是,威廉斯并没有如拉图尔一样,去尝试构建“媒介社会学的方**”——拉图尔则通过对技术的实践网络的考察提出ANT作为社会理论的新方**模型(Latour,2005)。用他的话来说,“为了改变这些极端的观点(**术决定论和技术症候论——引者注)需要的是**的、相互协作的智识性努力”,而本书所要做的工作仅仅是聚焦于电视这一特殊的媒介,从而“使得我们不仅可以看到它的历史,也可以看到它的使用(效应)”(Williams,2003:7)。但是威廉斯对于“技术实践轨迹”的考察路径却没有就此终结:二十年后,同属欧陆媒介社会学**的西尔弗斯通在一个更为广阔的视野中重新考察了技术与社会变迁之间的互动关系。也正是在这里,ANT与媒介研究有了第一次切实的相遇。
二
信息传播技术的“行动者网络”:
西尔弗斯通的“驯服”研究
2003年,威廉斯的《电视:技术和文化形式》在Routledge再版以后,西尔弗斯通为其撰写了一篇精炼的序言。西尔弗斯通盛赞威廉斯的书“提到的话题仍然是今天和未来媒介研究的议程之一”,因为他“拒绝将电视视为一种技术本身”,而是“对人类的能动性——即我们去干扰、打断、分散冷冰冰的历史和技术逻辑的能力——充满信念”(Silverstone,2003:viii、xi)。事实上,在西尔弗斯通本人对电视的考察中也处处充满了威廉斯的“影子”。以下是他在著作《电视与日常生活》(Television and Everyday Life)对自己研究**澄清:
我试图寻求一种更为可测量的研究**,它依托于对于动态的、不平等的日常生活**的理解……它包含将电视和电视受众定位于研究中心,从而确证两者是相互建构(mutually structuring)、相互塑造、相互再造以及相互改变的。这意味着两者既贡献又受制于社会和技术的变迁(Silverstone,1994:161)。
可以说,西尔弗斯通重现了威廉斯对于电视的“两重性”(技术与文化形式)的理解**。但是与威廉斯**性的描述相比,西尔弗斯通的研究框架则更为系统,他将研究的出发点定位于“公共技术的私人使用”之中,从而开展了著名的传播技术的“驯服”(domestication)研究。
为了进一步描述这种“驯服”**,西尔弗斯通区分了信息技术**家庭生活的四个阶段:
1.占有(appropriation):个体消费购买信息传播技术的**。例如在市场上将购买一台电视机并带回家中。
2.物化(objectification):个体依据所占有的技术的功能、类型、审美等特点,对于其进行实际处理的**。例如将电视机摆放在客厅正中间已经成为一种现代生 活家居装饰的典型象征。
3.融入(incorporation):技术在被使用的**中逐渐融入个体的日常生活,成为日常生活实践的一部分,尽管有时候,这种使用往往与之前购买的初衷不同。例如父母基于方便学习的目的为子女购买电脑,但在电脑实际“融入”子女日常生活实践的**中,往往成为了一种娱乐工具(游戏、上网、音乐)。
4.转化(conversion):技术脱离私人生活范畴,因个体对其使用和实践的**重新“转化”**公共空间。例如消费朋克音乐的群体往往因其兴趣相投,组建了一个共同的文化社群(Silverstone et al.,1992:20-26)。
我们可以看到,与威廉斯对技术“本质”之双重规定的强调相比,西尔弗斯通已经将对于技术的主体性考察(即考察技术**的历史和技术使用的历史)转向“技术-使用者”这样一对模型之中,或者用ANT青睐的术语来说,西尔弗斯通在“驯服”研究中做的是“技术-使用者之‘行动者网络’的考察”。这意味着不仅仅存在着作为“行动者”的技术的一面——这体现在技术本身的客观属性对个体使用的制约,也存在着对作为“行动者”的技术使用者的考察——这体现在使用者对技术的“融入”与“转化”,即使用者的“能动性”(agency)。更进一步来看,西尔弗斯通的辩证模型将我们带入到ANT对于“联结”的强调,诚如上节所做的**,行动者“去本质化”意味着不存在着单个的行动者,而只存在着诸种行动者所构成的“联结”(网络)。ANT反对将行动者视为处于某个特定结构中特定位置的个体——正如功能主义社会学将行动者视为一个“占位符”(placeholder),承载特定的力量履行特定的功能;在拉图尔看来,“我们从来没有面对单个的科学、技术和社会,而是整个强关联与弱关联的诸联结(associations)”(Latour,1986: 277)。同样,用西尔弗斯通的视角来看,技术的“驯服”意味着特定技术的“可供性”(affordance)与具体使用者包含实践意图的“能动性”相“联结”。
这一理论上的亲缘性也使得西尔弗斯通很快注意到同时期ANT的技术社会学研究。但是他却认为,推崇“网络”(network)的ANT学派,没有理解所谓“社会-技术系统”(social-technical system)**的真正含义。在西尔弗斯通看来,电视就是一种“社会-技术系统”;作为“系统”的电视,意味着它“既是物质技术又是社会现象”,“该技术之系统性关系嵌入了一种长久的、易断裂的社会、**和经济结构”(Silverstone,1994:84)。针对ANT另一位代表人物约翰·劳(John Law),西尔弗斯通发表了一段长长的批评,意在强调需要理解“技术系统”而非“技术网络”:
劳试图用“网络”来代替“系统”这一观点……针对系统的隐喻,劳认为它低估了正在浮现的系统本身的脆弱性。它本身嵌入到充满斗争性的**与境况之中……劳反驳道“其他的因素——自然的、经济的或者技术的——可能比社会更为顽固,从而**系统的构建和重塑它们的行动”。然而,个人仍然可以承认社会的优先性:事实上,个人必须承认它。因为自然的、经济的和技术的因素无论如何顽固或者如何脆弱,必须要通过社会行动(social action)才能**意义……从这个角度来看,关于网络的观点并没有比关于系统的观点更为有意义 (Silverstone,1994:84-85)。
三
作为“行动者”的媒介:
“媒介化”研究崛起
传播“驯服”研究的**并没有随着2006年西尔弗斯通的离世而彻底消失。他所开创的“技术-使用者”之“网络”的**框架无疑奠定了后续媒介社会学**的研究基础。Maren Hartmann在新千年对驯服研究的重访中**了西尔弗斯通的“双重勾连”:媒介技术不仅是一种物品(object),也不仅是一种信息渠道(message),还是一种情境(context);因此,存在着技术和使用者的“三重勾连”(Hartmann,2006)。情境这一术语暗示出个体在私人实践中的媒介使用可能建构出一个新的交往**,从而使得这一实践行为能够跨越“家庭”的界限,形成一定程度的公共空间活动,尽管这种交往行为往往依托于媒介这一载体。也就是说,从某种程度上,相较于真实的现实互动,它可能是“虚拟的”。但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情境”完全由媒介所建构,完全依托于媒介技术这一载体所呈现,也不得不受制于媒介所提供的“可能性”。
就本文讨论的主题来看,“媒介对社会的形塑”重现的无疑是“威廉斯——西尔弗斯通”媒介社会研究路径的经典命题:首先,媒介并不是“结构功能主义”**中的“工具性”角色——仅仅是社会形态的一个反映,以其自身的技术逻辑**既定的功能性需要;其次,媒介也并非“技术决定论”路径下的社会形态的塑造者——以其自身的“偏向”决定社会的变迁方向。在媒介化的视域中,媒介是界于“技术决定论”和“技术症候论”(威廉斯语)之间的“社会形塑力量”(social moulding force)。正是在这里,Hepp建议媒介化研究引入ANT的技术社会学视野:
布鲁诺·拉图尔论述的核心在于诸如媒介这样的工具最终是人类行动者们“凝聚的行动”(congealed actions)。以一个**型媒介为例子:一段楼梯扶手只是人类具体保护某人以免坠落的行动的“物质化”(materialization)。这意味着物本身必须被视为与人类行动“联结”(association)的、行动着的物。正如拉图尔所言:“根据我们的定义,工具是行动者,或者更准确地说,它们参与到等待被具体构型的行动序列之中”(Hepp,2013b:620)。
无疑,Hepp提倡的是对媒介的“去本质化”研究。这意味着媒介化研究不是去探寻媒介本身的技术逻辑如何作用于社会机制,产生了哪些既定的社会效果;而是要考察“媒介的形塑力量”(the moulding forces of the media)(Hepp,2013a:54-68):即具体的媒介是以何种**对社会的传播渠道实施“压力”。从这个角度来看,探寻媒介的形塑力——或言考察具体的“媒介化情境”,意味着理解与媒介相联结的“行动者网络”。
更为重要的是,ANT方**的创新带来的是具体研究**的拓展。Hepp认为,引入ANT意味着媒介化研究必须走向一种“共时性研究”(synchronous research)。换言之,ANT的共时性研究启发媒介化研究意识到“媒介带来的社会变革以一种更为复杂的**运作——即正在兴起的新媒介和与之相伴随的媒介实践之勾连是相互交织(interweaving)在一起的”(Hepp & Hasebrink,2014:266)。
在欧陆崛起的“媒介化”研究中,ANT和媒介理论实现了再一次重逢。Hepp强调媒介之所以能够建构“媒介化”的情境是因为媒介本身是“诸行动的物化”(reification of actions),它凝聚着一系列行动者的现实行动,“通过这种物化形式来对人类的行动产生影响”(Hepp, 2013b:620)。
四
ANT与媒介(化)研究:
已有的成果和可能的未来
那么具体而言,ANT能为传播研究者们带来什么?笔者认为,ANT至少为 未来的媒介(化)研究提供了三个层面的启发:
在微观研究层面,**功能主义**中媒介作为一种“工具”(tool)的观点。主流的功能主义研究一直媒介视为一种“工具性角色”(Lazar**eld & Melton,1957;Lasswell,1948)。ANT特别强调的是,人造物并非单纯客观的、中立的物质材料,而是凝聚了诸种缺席的、形塑我们社会互动的物质配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传播媒介就应当被视为一种“建立网络的行动者”。媒介包含和再生产的是“凝聚的劳动”(congealed labour):“我们遭遇到的是那些缺席的制造者,他们既在遥远的时空之外,同时又活跃于当下”(Latour,1994:40)。如果说在功能主义研究中媒介还仅仅只是某个具体的人类行动者(或者社会机制,例如政府)的“中介者”(intermediary),发挥“表征”(represent)代理人的意愿;那么在ANT中,媒介本身已经成为了具有能动性的社会行动者(social actors with agency),有能力通过“转译”(translation,ANT术语)的**实施社会行动。像 Emma Hemingway就曾利用ANT视角研究新闻生产中“诸如摄像机、卫星、现场直播工具等媒介是如何成为编辑室网络中的行动者”(Hemingway,2009)。与之类似的还有Ursula Plesner对记者工作中媒介行动者的考察(Plesner,2009)。
在社会中观研究层面,媒介机构(media institution)必须被“机制化”(institutionalized)——媒介机构成为了其他社会机制**的“必经之点”(obligatory passing point)。卡龙和拉图尔强调,一个“行动者网络”得以稳定化的必要条件是存在着一个“必经之点”,与之相联结的其余行动者可以依据自身条件转化行动意愿(Callon & Latour,1981:287)。而在媒介化的社会中,媒介机构就是这样一个必经之点。这一点事实上为我们理解“媒介权力”(media power)这一主题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首先,媒介可以介入甚至影响其他社会机构的日常交往,例如,媒介作为一种独立性的要素渗透进家庭生活、**活动、宗教组织、企业运营等等其余与之相对立的社会机制之中。其次,媒介作为普遍社会实践的“手段”,又可以**着一定程度的交往资源分配:社会整体仿佛一张依托媒介相互勾连的“网络”,各个独立的社会机制恰如网络中的各个“节点”,那么节点的“现身”或者“缺席”就是至关重要的了——媒介恰恰就是保障这些节点能够“在场”的“必经之点”。
在宏观理论层面,将“媒介的社会影响”这一研究主题转变为“媒介的社会形塑”。这意味着抛弃经典“技术决定论”(技术决定社会变迁)与“技术反映论”(技术反映社会变迁)的机械二分。ANT启示我们,存在着技术与技术使用者的“相互形塑”。媒介社会学研究应从单一的线性决定转向一种更为交互的“**性”考察框架——即“媒介生产”与“媒介消费”联结的**,正如威廉斯与西尔弗斯通在不同层面上考察了受众媒介消费的“能动性”。亦有学者从这个角度入手,探讨ANT提供的中层理论可以以“网络”“联结”此类地方性概念代替以往传播媒介研究中诸如“结构”“整体”这样的宏观概念,从而将“媒介化”本身理解为一种聚焦实践**“行动化”框架(方念萱,2016)。总的说来,ANT视域下的未来媒介研究应该更加关注于以下三个方面:(1)新媒介技术的“驯服”;(2)媒介使用者在技术使用中的“能动性”;(3)媒介使用者对新技术的**,及其开创的另类的可能性。
最后,我们也必须关注一些可能在中国语境中开启与欧陆媒介社会学**以及 ANT对话的研究成果,例如由复旦大学信息传播研究中心黄旦教授主持的“新报刊(媒介)史”书写团队的研究视角就似乎与前述**有着相互关联之处。该团队强调新范式的媒介研究应当关注:(1)以媒介为研究主体,关注特定的媒介如何产生不同的“信息**”;(2)着重考察“媒介实践”,去除功能主义中所包含的媒介之“工具性意指”;(3)推崇非本质论和非目的论的研究史观,关注媒介在不同文化地区的“地方性实践”;(4)避免任何本质论(例如媒介的本质,社会的本质)的先天判定(黄旦,2015)。
对于中国的传播研究者来说,未来的课题应当着重关注于诸如(1)特定的(新)媒介(微信、微博)如何作为行动者形塑日常生活的互动**;(2)使用者的“媒介实践”是如何溢出媒介本身的“旧知识”产生了新的社会交往关系——例如诸如上海、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中的互动媒介与居民城市体验的“互构”;(3)媒介权力如何通过自身成为“行动者网络”中的“必经之点”所施展——例如对“组织机构的媒介化”(互联网、、**关系)、“营销的媒介化”(淘宝、京东)、“时尚的媒介化”(时尚博主)等议题中媒介权力的考察。这些问题同时也敦促着我们审视过去,**萦绕于身的固有偏见,转而以崭新的姿态**可以预见的未来。
本文系简写版,参考文献从略,原文刊载于《国际新闻界》201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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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执编 / 彤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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