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
"27岁女子婚外产子后弃婴获刑"的新闻
冲上热搜。
记者从上海奉贤法院了解到,
遗弃婴儿的女子
不但被以遗弃罪定罪量刑,
还于近日被判决撤销了监护人资格。
2020年10月,1995年出生的袁某在上海一出租屋内产下一子。因孩子是婚外所得,袁某自觉无力抚养,于是在一个深夜,袁某找到奉贤区一个亮着灯的厂房,将婴儿放在门口后,敲了敲门离开。之后,该厂工人发现后报警。
公安接报后,将男婴送医救治。次月,奉贤区民政局将该男婴送往上海市儿童福利院,照料至今。
今年1月,
奉贤检察院对袁某提起公诉。
奉贤法院审理认为,
袁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婴儿
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
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奉贤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朱秦
被告人袁某将出生不到两天的新生婴儿,在深夜遗弃在厂房门口,且其在婴儿被遗弃后未再探望或查找,其行为触犯了刑律也同时违背了公序良俗。
今年7月,福利院在会商相关部门后,向奉贤法院申请撤销袁某监护人资格。
经查,男婴的生父无法取得联系,其与袁某交往期间使用的名字系假名,没有任何人员信息,电话至今无法接通。
而生母袁某的近亲属,包括其父母、两个弟弟都对男婴无抚养意愿,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
法院认为,
袁某遗弃未成年子女,
严重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
因此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指定福利院为男婴的监护人。
法官介绍,除了遗弃等行为,监护人如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委托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法院均可根据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奉贤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张英
比如说父母身患疾病,或在医院的,小孩没有人照顾,但他又没有托付给其他的近亲属,如果他拒绝把小孩托付给人家,这种也可以算。还有就是侵犯小孩的合法权益的,比如不给小孩子上学的权利、需要就医不给就医的权利。
(新闻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