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中、高考的结束及毕业季、求职季的来临,有关户口业务的办理也进入一年之中的“旺季”。针对近期不少市民致电,询问省城户口迁入办理的相关问题,7月11日,记者采访了太原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专门为有办理户口迁入意向的市民“量身定制”业务办理指南。
在校大学生落户篇
适用对象: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在校学生可在太原市任何一个派出所登记常住户口。
申请材料: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在校学生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办理地点:申请人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办理流程及时限方面,主要可以分为网上办理及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流程的操作为:关注“山西公安”,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告知,也可以在“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进行现场核验材料时,申报人收到推送的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公安机关预受理审核(预受理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通过,申报人收到微信告知后,携带材料前往现场办理,省内户口居民办理在校大学生落户业务的,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省外户口居民办理在校大学生落户业务的,当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除了网上办理,市民也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现场办理。具体流程为,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当场进行审核,手续合格者,省内户籍的申请人可现场办结户口迁移手续;省外户籍的申请人现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单位没有集体户的,可落户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
学历人员落户篇
适用对象:具有相应学历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即可在太原市任何一个派出所登记常住户口。
申请材料: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的学历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申请人迁入就业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申请人落户单位已设立集体户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同意落户介绍信。
需要重点提醒的,申请迁入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要求在亲友家庭户落户的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迁入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申请迁入亲友家庭户的,需提供亲友家庭户口簿及户主同意落户书面说明;申请人同时申请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身份证(16周岁以下不需要)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能证明亲属关系,或公安内部网可以查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结婚证或出生证)。已达法定婚龄子女需提供未婚声明。
办理地点:申请人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此项业务的网上办理流程及现场核验步骤与“在校大学生落户”程序相同。
在进行现场核验材料阶段时,申报人收到推送的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公安机关预受理审核(预受理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通过,申报人收到微信告知后,携带材料前往现场办理,省内户口居民办理学历人员落户业务的,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省外户口居民办理学历人员落户业务的,当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现场办理流程及时限为: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当场进行审核,手续合格者,省内户籍的申请人可现场办结户口迁移手续;省外户籍的申请人现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单位没有集体户的,可落户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
合法稳定就业人员落户篇
适用对象:在太原市合法稳定就业,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即可在申请人就业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申请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材料之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申请人同时申请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身份证(16周岁以下不需要)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能证明亲属关系,或公安内部网可以查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结婚证或出生证)。已达法定婚龄子女需提供未婚声明;申请人迁入就业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申请人落户单位已设立集体户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申请人就业单位同意落户介绍信。
办理地点:申请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此项业务的网上办理流程及现场核验步骤与“在校大学生落户”程序相同。办理时限为公安机关预受理审核(预受理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通过,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省外户口居民办理合法就业迁入业务的,当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现场办理流程及时限为: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当场进行审核,手续合格者,省内户籍的申请人可现场办结户口迁移手续;省外户籍的申请人现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单位没有集体户的,可落户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
居(暂)住太原流动人口落户篇
因各种原因尚未取得省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非太原市户籍人口,在这个毕业季+求职季的日子,又该怎么在太原落户呢?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放管服”改革力度,切实提高太原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太原市在原有的学历人员落户、技术技能人才落户、合法稳定就业落户、在校大学生落户等新政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精神,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放宽了落户条件。对于有意在太原市落户的人员,可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的户口在太原市居(暂)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适用范围:居(暂)住在太原市范围内(包括城六区和三县一市)的流动人口,即非太原市户籍人口。
适用对象:申请人须年满十八周岁。随迁人员可为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父母包括申请人夫妻双方的父母。随迁人员中有申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一并迁入。子女包括申请人的子女及子女的配偶。随迁人员中有下一代子女的,可一并迁入(祖辈可直接申请孙辈随迁,反之亦然)。
居(暂)住条件:申请人居住小区房屋已具备落户条件,但因各种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以将户口迁入该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登记为家庭户。如企业内部出售的房产、回迁房等,申请人居住小区房屋目前尚不具备落户条件的(非法建筑除外),可以将户口迁入该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登记为社区集体户。申请人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本人身份证、租赁合同、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房东身份证或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手续,即可将户口迁入该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登记为社区集体户。已办理过居住证的,经核验居住证信息一致,可以直接办理落户登记。
办理地点:居(暂)住地派出所。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为:申请人到居(暂)住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省内户口居民: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省外户口居民: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