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降至20%,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一次性发放最多20万元购房补贴,根据不同面积分别给予全额、80%、50%契税补贴……5月23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有不少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支持刚性购房需求
首套房首付调整为最低20%
《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将首套房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降低至20%。
首套房契税补贴标准为:<90㎡财政全额补贴;90—143㎡财政补贴80%;>143㎡财政补贴50%。
根据人民银行、银保监会5月15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降低贷款利率。
放宽新市民、青年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限制,无需再提供落户、社保、纳税等相关证明。
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
利好“多孩家庭”
优化住房按揭贷款办理服务,并对拥有一套住房且已结清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执行首套房政策。二套房契税补贴,参照购买首套房标准下浮20%。
允许多孩家庭、投亲养老家庭通过“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方式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房,可将原有的一套住房挂牌后再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支持人才购房需求
最高补贴20万元
对购买太原市住房且符合申请购房补贴条件的人才按照不同层级发放5—2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具体为:博士20万元、硕士10万元、本科5万元;对其他类人才发放2万元临时购房补助。
《意见》还提出,太原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对居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按20%执行;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的不受缴存年限限制,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租购并举”
构建新发展模式
加快发展租赁住房,重点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不断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支持企业购买商品房作为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可获得30%财政资金补助和长期低息贷款支持。
加快发展人才住房,推动实现“新来免租金”“新就业低租金”“新购房有优惠”。
加快发展改善型住房,增加高品质住宅供应,支持拥有存量城改土地和拥有未开发用地的出险企业建设改善型住房。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大亮介绍,该《意见》牢牢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把满足群众合理住房需求作为主要的目的和落脚点,结合实际,因城施策调整购房资格、贷款等政策,着力满足首套房刚性购房需求、改善性购房需求和保障人才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山西云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