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发出倡议,倡议广大实体店经营者自愿参与“七日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七天无理由退货,通常指的是线上商品到货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而长久以来,我们在线下购物中则恪守着“售出商品非质量问题不退不换”的规则。
那么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倡议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 给消费者更多“后悔权”
在昨天的3·15晚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发声,希望广大实体店经营者自愿参与“七日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积极完善售后服务体系。
倡议包括了以下内容: 自愿承诺
秉承“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鼓励实体店经营者承诺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同时,鼓励经营者承诺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
履行承诺
承诺的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退货承诺。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不拖延,及时办理退货,及时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主动公示
承诺的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示本店无理由退货规则。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主动向消费者说明。
接受监督
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消费者期待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能够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开展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都具有重要意义。
多地、多企业发声:我加入!
倡议既出,试点先行!近几年,江苏、浙江、上海等地不少线下商户已经自愿地参加到了购物无理由退货的行动当中:
2020年4月,苏州全域推出了“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机制,消费者可以直接登陆苏州“智慧315”平台申请退货服务。参与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由最初的服装鞋帽、零售百货等实物商品蔓延到各行各业。在苏州,截至目前,无理由退货签约商家达6万户,共受理退货3万件,涉及金额近两千万元。
在深圳,1200余个商家加入“放心消费”活动,汽车、教育、健身等行业发起“好人举手 品质承诺”活动,激发商家主动性,共建消费信任。
在上海,首批67家知名企业承诺自愿参与“长三角异地异店退换货”活动,共同推进“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
在云南,全省推行游客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清除旅游强卖、欺诈等顽疾,有效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政府垫付先行退,线下货物线上退、本地消费异地退”,线下无理由退货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商家的诚信经营水平,也增加了消费者购物的信心。
“小”举措撬动“大”消费。2020年,线下无理由退货机制成为全国各地消费的“新亮点”。今后,还将有更多地方、更多企业加入到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行列当中。
这项倡议,你支持吗?
倡议一出,立刻引来许多网友的点赞↓
也有不少网友表达了对这项举措的担忧↓
诚然,针对退货中的不合理行为,不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都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无理由”退货并非“无条件”退货,消费者权利也不能滥用。
温馨而有序的交易环境要靠商家与消费者共同维护。
本文综合3·15晚会、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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