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襄阳日报】
襄阳晚报讯(通讯员苗学云 全媒体记者张廉)两企业就产品质量发生数百万元的经济纠纷,约耗费40万元鉴定费仍未案结事了,所幸襄州法院峪山法庭法官刘亚莉及时介入,成功调解该案并确保两企业及时回归正常运营。
据悉,原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混凝土公司签订了混凝土销售合同。原告在进行一项目施工过程中,认为部分混凝土构件不符合设计要求,停工进行了加固处理。随后原告以被告提供的混凝土不符合质量要求为由,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工程整改费和项目停工损失费588余万元及利息损失。同时,该混凝土公司也起诉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其支付拖欠的货款75万余元及违约金63万余元。
审理期间,原告向襄州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告名下银行存款590万元。被告在收到通知后向该院提出反担保申请,申请解除对其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并由公司股东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且提供案外多人房产作为担保。
经过对被告公司生产经营、企业纳税和农民工工资发放等一系列问题的反复调查后,刘亚莉多次跟原告沟通财产保全事宜。原告最终同意置换保全方式,解除对被告银行账户的冻结,转换为查封案外人房产和由股东连带担保的保全方式,确保了被告混凝土公司的正常经营。
另一方面,由于被告对原告主张赔偿的鉴定结果提出异议,原告遂申请对涉案混凝土进行鉴定。然而,在先后委托国内几家大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后,始终无法取得双方满意结果。历时一年半的鉴定工作先后耗费约40万元,但双方依旧在法庭上各执一词,并要求继续鉴定。
“如果继续进行鉴定,将花费大额鉴定费用和鉴定时间,这对两家企业的长远发展是极为不利的。”考虑到诉讼成本和两公司因涉诉可能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刘亚莉直接邀请涉案两公司负责人到峪山法庭进行面对面调解。
针对原、被告双方在庭审中的矛盾点与疑问点,刘亚莉进行了反复解释与分析,逐步引导双方在诸多问题上达成一致。同时,围绕案件成本与企业形象等问题,刘亚莉与双方企业代表开展反复沟通,全力促成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最终,双方负责人同意将双方互诉的两案一并调处,达成了相关调解协议,这一巨额纠纷案件得以结案。
《襄阳晚报》(2022年8月24日10版)
(编辑:刘洋 审核: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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