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收集和整理新媒体用户留言时,发现不少居民对于结婚后户口迁入北京市需要的材料有很多疑问,小编仔细整理了一下,网上杂七杂八的资料真的很让人头疼。本着大家的需求就是小编的工作力原则,本期《小编跑窗口》栏目为大家带来北京夫妻投靠入户办理的相关内容,重点侧重于办理材料大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比如两个人43岁再婚,要想办夫妻投靠,只要满足46岁5年,也就是说到了48岁就可以了。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备注:第一条“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是最基本的条件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
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
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
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办理流程
携带相关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派出所受理
审核证件材料,符合标准的立即办理
办理地点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注:对夫妻属于初婚且未成年子女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户口在外省市的一方投靠户口在北京一方落户的,由分县局审批即可办理入户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初婚的夫妻投靠入非农户35个工作日,再婚的夫妻投靠入非农户5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
以上就是《小编跑窗口》:北京夫妻投靠入户办理的全部内容,希望有需求的大家仔细阅读,根据个人情况,带齐相关资料前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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