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一位村民,参加好友家杀猪组织的“庖汤肉”,席间饮酒后身体出现异常,经救治无效身亡。经当地组织调解,8名参与饮酒者向其家属赔偿42万元。
据悉,这起事件发生在2018年12月26日,当天,凤冈县永安镇村民孙某,受好友邀请参加吃“庖汤肉”,席间与陈某等人一同饮酒。
喝完酒后,孙某感觉身体不适,于是靠在沙发上休息,但其家属发现孙某情况异常,神志不清,于是立即送往永安镇卫生院。因病情严重,孙某被转至凤冈县医院,但经抢救无效身亡。
事后,孙某的家人认为,当天组织和参与饮酒的8名村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向其提出赔偿。2018年12月28日,经永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目前,该纠纷已调处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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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庖汤肉”
杀猪吃庖汤肉是中国部分农村年底最重要的民俗活动之一。每到过年之前,乡村里家家户户都要杀猪。杀猪的人家都会烹制出一桌丰盛的饭菜,取出地窖里自家酿的苞谷酒,再拿出核桃、板栗、猕猴桃、红薯干、炸土豆片等各种自种的小吃食,左邻右舍亲朋好友在一起大吃一顿热闹热闹。吃庖汤肉是过新年的前奏,可以说是一个节日,围坐在丰盛美食桌前那种热火朝天的氛围,还有大家欢聚一堂分享丰收的喜悦,那叫一个痛快。
杀猪吃庖汤肉,讲究的是吃不完的肉,喝不完的酒。大幺盆里盐和花椒腌制着的肉随便去取,美味畅快无比。
(来源:贵阳晚报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