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主任是什么级别(关于在街道建立人大工作机构的思考)

根据新修正的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可以比照前款规定,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

关于在街道建立人大工作机构的思考

根据新修正的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可以比照前款规定,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那么,在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如何设立?人员如何组成?其性质职能怎样定位?如何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并加以探讨。

一、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定位

从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工作委员会性质和功能定位来看,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首先肯定是县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下设的工作机构;同时是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的派出机构,向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全称为:XX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

二、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的机构设置与人员组成

在街道设立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街道工委”)须先由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拿出工作方案,报经区(县、市)党委同意,编办审批。人大街道工委一般由5-7人组成,可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5人,办公室主任1人。人大工委主任可专设,也可以由党工委书记直接兼任,副主任可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任(也可不设副主任)。工委主任理应为人大代表,由组织部门考察,党委提名推荐,由县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委员一般应从本届县区人大代表中选择综合素质好、热心代表工作、群众威信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代表中提名,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党工委提名推荐、考核,由人大街道工委任命。人大工委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实行非任期制。委员实行任期制,与县区人大代表任期相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与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同等级别,享受同等待遇。工委委员一般应由代表构成,参照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个别委员的也可以不是代表。

三、人大街道工委的主要职责任务

人大街道工委在街道党工委的直接领导下,对(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为(县)区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服务;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加强代表监督和管理;负责联系代表并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条件和服务。其主要任务是: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并保证在辖区内的贯彻执行。

2、按照(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部署,组织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开展理论和业务学习,建立代表活动情况个人履职手册和代表小组活动档案,加强代表管理,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督促代表认真执行代表职务。

3、组织人大代表通过听取报告、列席会议、参加评议、执法检查、重点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对街道办事处以及司法派出机构法律实施情况、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实施监督。

4、引导代表积极发挥作用,通过招商引资、建言献策等形式为发展辖区经济促进和谐稳定搞好服务,在促进区域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贡献力量。

5、关注民生工作,反映群众意愿通过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代表活动,加强调查研究,畅通倾听社情民意的渠道,以代表建议和意见的形式向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人民诉求,在基层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6、联系辖区内区人大代表和上级人大代表,接待代表来访,反映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街道办事处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协助人大代表联系选民,负责组织好本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

8、为(县)区人民代表大会服务,认真组织(县)区人大代表参加(县)区人民代表大会,保证出席率,提高代表审议、议案和建议的质量。

9、按照上级的部署,严格执行法律程序和规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四、人大街道工委开展工作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1、人大街道工委要自觉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政治原则,也是有效开展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街道党工委是(县)区委在街道的派出机构,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人大街道工委要自觉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经常、主动地向党工委请示、汇报工作,使党工委能够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支持人大街道工委履行职责。

2、人大街道工委要对(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大街道工委是(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工作机构,是(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要按照(县)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活动,保证人大常委会各项职权的有效行使。要按照(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总体部署,实现上下联动,形成上下合力。

3、要科学对待,正确处理与街道办事处等上级行政和司法部门在街道派出机构的关系。人大街道工委受(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授权开展工作,本身没有法定权限,要按照(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总体工作安排,通过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来依法监督上级行政与司法机关在街道的派出机构的工作,从而达到帮助推动各项工作的目的,形成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整体合力和良好局面。

五、人大街道工委开展工作需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街道人大工委与区人大常委会的关系。街道人大工委要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保证区人大常委会各项职权的有效行使上,放在保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上。在具体工作中,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稳妥开展监督工作。

二是要处理好街道人大工委与街道党工委的关系。街道人大工委要经常、主动地向街道党工委请示、汇报工作,使党工委能够及时了解人大工作,切实把街道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街道人大工委履行职责。

三是要处理好街道人大工委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街道人大工委要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街道办事处的监督,推动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中要多联系、多沟通、多协助,在参与中监督,在支持中监督,帮助促进各项工作。

四是要处理好街道人大工委与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的关系。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街道人大工委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做好服务工作。从思想上尊重代表,感情上贴近代表,作风上深入代表,生活上关心代表,工作上依靠代表。

作者:张天科

编辑:樊婧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 发表于 2022-12-13 20: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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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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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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