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民众正在使用手机支付。中新社记者 张云 摄
事关你我!
记者:李金磊
11月26日,有媒体报道称,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但随后,“支付宝微信支付收款码禁止商用系误读”冲上热搜第一。
很多人看到这个消息后心生疑问:这到底怎么回事?
个人收款条码新规引热议
经过查证发现,央行在2021年10月13日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进行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对相应收款人实行白名单管理,并审慎确定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对于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应当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规定。
央行网站截图。
为什么要规范个人收款条码?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个人收款条码存在一些风险隐患。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发挥收款条码的普惠性、便利性,《通知》提出以下针对性要求——
一是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
二是要求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以防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出售、出租、出借用于搭建赌博活动线上充值通道。
三是对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要求,以防止不法分子借助个人动态收款条码规避政策要求。
四是要求审慎确定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防范白名单滥用风险。
资料图:用户正在扫码支付。
这些误解需要澄清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网络上普遍有两点误解。
第一,不是微信、支付宝的收款码不能用,是指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具有明显的经营活动特征的收款行为。也就说,从事金额比较大、交易频繁的经营活动,应申请成为特约商户并使用经营用收款码,不能再使用个人收款码进行收款。
第二,不是个人静态收款码不能用,只是个人静态收款码不能用于线上的远程收款,线下的面对面的个人静态收款码照样可以继续使用。我判断,在路边摆个小摊卖点烤红薯的大爷,用条码收款应该不受影响,原来怎么用还是怎么用。
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是为了规范条码支付行为、堵上支付过程漏洞,防范那些利用条码支付进行赌博、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而且,这个通知其实明年3月1日起才实施,给市场留出比较长的调整时间。
董希淼认为,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手段盗取个人信息、盗用账户资金,或利用个人收款码做一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甚至违法的事情。条码支付在方便大家的同时,的确存在一些容易被利用的空子,是该治治了。
董希淼指出, 不能使用个人收款码的情景,《通知》界定为“明显经营活动特证”。至于什么是“明显”,下一步央行应出台明确的标准。总之,《通知》短期内对小微商户有一定影响但影响较小,从长期看有助于推动条码支付健康发展,防范支付风险,也更好保护商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