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公积金月提取)?)
还有不到一个月,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就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了。
近日,为有效减轻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的压力,促进其消费能力,成都公积金中心发布了最新修订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并宣布将于2021年10月8日起实施。根据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政策均有所调整。其中,一直备受关注的“按月提取公积金”政策已经开始实施,将于今年10月8日正式实施。
今天上午(9月13日),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解读了《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规定(试行)》,回应了“按月提取还贷”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方式。
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可以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按月还贷”
根据成都公积金中心的解释,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的,在每月还贷期间,可以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按月提取和还贷。
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后,成都公积金中心将采取“直还本息”或“定额提取”的方式,实现按月提取、偿还贷款。
“直还本息”是指成都公积金中心按月从缴存职工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的可用额度中扣收当期应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不足扣收的差额从借款人办理贷款时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中扣收。
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适用于成都公积金中心(不含资阳民生村镇银行)的公积金贷款。
“额度提取”是指成都公积金中心将协优优资源网约定的每月提取额度,从缴存职工当月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的可用额度中提取至本人在协议中约定的银行账户。
本办法适用于其他个人住房优优资源 *** 贷款,包括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限资阳民生村镇银行)、其他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含公转公司贴息贷款)。
成都公积金中心组合贷款按月提取还款的,公积金贷款部分采用“直还本息”,商业贷款部分采用“定额提取”。
如果我已经签署了“年度委托提款协议”,我该怎么办?
你可以选择继续或者自愿终止。
「按月提现还贷」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按月支取还贷”时,缴存职工需要满足“贷款尚未结清,缴存职工为贷款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人或所有权人配偶,同一缴存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无其他住房消费支取业务(同一住房还款贷款本息支取除外),且无年度委托支取协议或仍在履行过程中的按月支取协议”的条件。
已签订原《年度委托支取协议》的,可选择按原规定和协议继续执行,也可选择终止年度委托支取协议,签订新的月度支取协议。
同一套房子有两人及以上符合提取条件的,由优资源网签订的还款方式和提取协议类型应一致。
至于“按月提取还贷”的办理方式,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手机app在线申请,或持相关材料到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柜台办理“按月提取还贷”。
至于每月执行协议的日期,“直还本息”的扣款日期为每月还款日期。“额度支取”的支取日原则上为每月还款日前两天。若员工在还款日至当月月底签订合同,则从次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