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21日,查园区内的杭州****有限公司,黄色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占用消防通道。
采取措施:已告知该企业负责人***,立即整改。《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2、7月25日,查园区内的杭州****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未成功取得安全证书。
采取措施:已告知该企业安全管理员***,参加8月份的培训班。《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8月3日复查,已完成培训并取证。
3、8月3日,查园区内的杭州****有限公司,问题(1)一楼货梯门口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前有杂物(蓝色货筐)堆放、罐体直接置于地面;(2)一楼客梯旁的消火栓玻璃(上方)破损,未及时更换;(3)二楼2处消防应急指示灯破损,未及时更换。采取措施:已告知该企业安全管理员***,于8月31日前整改完成。
针对以上问题点应知:(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2)疏散门、疏散通道及其尽端墙面上不得有镜面反光材料遮挡、误导人员视线等影响人员安全疏散行动的装饰物,疏散通道上空不得悬挂可能遮挡人员视线的物体及其他可燃物,疏散通道侧墙和顶部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凸出装饰物。(3)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应保持完好、有效,各类场所疏散照明照度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要求;(4)建筑内应采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不得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替代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不得采用可变换方向的疏散指示标志。
4、8月3日和8月15日,查园区内的杭州****有限公司,未建立企业安全管理台账。
采取措施:已告知该企业安全管理员***和负责人***,于8月31日前完成创建。企业安全管理台账共分为八套(规下企业),分别为:(1)安全目标与职责(年度安全目标实施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投入);(3)安全教育培训(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三项人员证书/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其他人员安全培训);(4)现场安全管理(机电设备管理/特种设备台账/危化品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及用具/作业环境);(5)隐患排查治理;(6)作业安全管理(危险作业/相关方管理);(7)职业健康管理(个体防护/职业卫生);(8)事故与应急救援(事故管理/应急救援)。
5、8月17日,查园区内的杭州****有限公司,6楼北面阳台处,多具灭火器无序堆放,未起到相应作用。
采取措施:已告知该企业安全管理员***,立即整改。根据其使用性质、体积、高度、耐火极限和火灾危险性,需要配置相应类别、功能的建筑消防设施作为保障。消防设施的主要作用是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限制火灾蔓延的范围,为有效地扑救火灾和人员疏散创造有利条件,从而减少由于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6、7月25日,查园区内的杭州****有限公司,未编制和实施应急预案。
采取措施:已告知该企业负责人***和行政(后勤)人员***,限8月31日完成。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第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1)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2)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3)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7、8月3日和8月17日,查园区内的杭州****有限公司,未建立企业安全管理台账。
采取措施:已告知该企业行政(后勤)人员***,于8月31日前完成创建。企业安全管理台账共分为八套(规下),分别为:(1)安全目标与职责(年度安全目标实施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投入);(3)安全教育培训(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三项人员证书/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其他人员安全培训);(4)现场安全管理(机电设备管理/特种设备台账/危化品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及用具/作业环境);(5)隐患排查治理;(6)作业安全管理(危险作业/相关方管理);(7)职业健康管理(个体防护/职业卫生);(8)事故与应急救援(事故管理/应急救援)。
8、7月26日,查园区内的杭州****有限公司,未建立风险管控体系。
采取措施:已告知该企业负责人***,于8月31日前完成创建。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之一是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8月3日复查进度情况,该企业已落实创建工作。8月17日复查进度情况,8月10日,已完成收集现场基本资料,预计8月底或9月初可完成风险管控体系的创建工作。
9、7月26日,查园区内的杭州****有限公司,针对6个储存设施(储罐),未建立安全风险评估。
采取措施:已告知该企业负责人***,于8月31日前完成安全风险评估。安全评估罐体的性质及危险等,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安全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1)评估的主要依据;(2)危险源的基本情况;(3)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4)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5)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6)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7)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8)事故应急措施;(9)评估结论与建议。8月3日复查进度情况,该企业已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8月17日复查进度情况,8月13日,已完成收集现场基本资料,预计8月底或9月初可完成安全评估工作。
10、8月8日,查园区内的杭州****有限公司,三级安全标准化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4月。
采取措施:已告知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员***,及早安排复审工作,以免过期。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容分为十三个模块:(1)安全生产目标 ;(2)组织机构和职责;(3)安全生产投入;(4)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5)培训教育;(6)生产设备设施;(7)作业安全;(8)隐患排查和治理;(9)重大危险源监控;(10)职业健康;(11)应急救援;(12)事故报告调查处理;(13)绩效评定持续改进。杭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审核工作,每年仅一次审核机会,所以应当提前1年做准备工作,提交系统平台上的填报。
11、8月17日,查园区内的杭州****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证书未进行年审复训,2证有效期至2021年9月25日。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1)组织或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新安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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