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五花八门的盖章事项都来找我们社区。现在好了,一下子少了47种章。群众少跑腿,我们也有更多时间下社区了。”近日,面对基层减负督查小组的工作人员,江苏省高邮市北海社区党总支书记蒋欣说道。
这一改变还得从高邮市纪委监委针对基层发文办会多、检查考核多、创建达标多、信息平台多、盖章证明多、配合事项多等“六多”问题开展的专项调研说起。
“社区不就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吗?你们凭什么不给我盖这个章!”今年年初,高邮市纪委监委在开展基层减负工作走访调研时,刚走进宝塔社区服务大厅,就听到了一阵争吵。
“邓大姐,居民常住人口是以登记户口为准,或者要到公安部门开具证明,这个章我们确实没法盖。”社区工作人员耐心解释着。
“您好,请问是什么单位让您来社区开这个证明的?”走访人员上前询问道。
“燃气公司要的,他们说要到社区开常住人口证明才能办理民用阶梯气价业务的相关手续,我特地一大早就来了。”邓大姐越说越恼火。
工作人员走访发现,这并不是个例,一些职能部门在为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时,往往要求就相关事项到社区盖章证明,把社区出具的证明作为办事的前置条件和风险转嫁点。群众两头跑,社区也承担了原本不属于他们的责任和压力。
为此,高邮市纪委监委联合民政部门重申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的指导意见,在减轻村(社区)负担的同时,明确职能部门责任,群众办事不得要求以村(社区)盖章为前提条件,严禁责任下移,防止村(社区)盖章增加基层管理风险。同时,该市纪委监委针对信息平台多、政务APP多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截至目前,该市村(社区)发文办会事项明显减少,考核事项减少了32.2%,减少创建事项6项,控减协助事项26项、盖章证明事项47项。(通讯员 黄东涛 冯浩)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