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婆和别人开房 老公带人去抓 出事了 情夫家属索赔
老婆和别人开房 老公带人去抓出事 对方索赔 法院:不支持
婚姻是爱情的归宿,都说女人恋爱是为了结婚,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但是现在这个社会可能开放了,发达了,有些唐朝的意味了。
唐朝女性地位很高,也很开放,女人可以当皇帝。欧洲呢,所谓绅士风度、贵妇公主,骑士们要为她效劳效忠,这也是文化吧。中国传统是三从四德,夫为妻纲,新社会男女平等,砸碎枷锁,女性受到教育,工作机会也多,也开始追求物质、精神文化享受。
在上海,有一个老婆偷人,和情夫开房,老公带人来抓,情夫从酒店翻窗逃跑,不慎摔死了。(据澎湃、凤凰、新浪、北青、星视频)
这事还是有点奇葩,难道有定位,还玩跟踪,不然怎么能锁定位置?这看起来像谍战剧,斗智斗勇,夫妻、婚姻到了这一步,也没啥意思呢,他们是为了纠结谁是过错方,分割财产获得更加有利的地位么?情夫摔死了,但是其家属,不乐意了,索赔84万,法院并不支持。
中国死了人总要有说法,死了人家属很悲痛,总要扯皮,找点理由,但是法院认为情夫张某是自己从酒店6楼窗户翻出去,导致了意外。家属可能觉得你不来捉奸,张某怎么会死?这事,你不来偷情、出轨,人家怎么会来捉奸?张某还是怕,怕挨打,或者怕败露,毕竟影响形象。这种脐下三寸的事情,毕竟涉及道德伦理,虽然现在不违法,但是公诉良俗、传统道德不容,道德尺度、道德底线比较起法律,更加宽泛。
最近有个警察杀人,网传是奸情,媒体报道他是和一个已婚妇女姘居,因为感情纠纷和债务问题,可见婚恋问题,处理不好,引发民事、治安纠纷,甚至刑事案件。这些媒体、网络有很多报道,这起事件就是一个案例,法律条文是枯燥的,有些规定也比较模糊,欧美是判例法,案例、民间、故事、生活是真实立体的,有血有肉。
法院对这起诉求并不支持,其实也符合常识和逻辑,当事人自己不道德,当事人自己造成。家属还可以找酒店起诉,例如安保问题,窗户质量问题,逃生通道问题,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小偷偷东西摔死了,赔不赔,以前有过讨论和争议,大多数人认为不赔。偷情、偷人也一样,但是小偷偷东西、或者偷情打死了呢,或者是什么浸猪笼呢,可能不允许。你不能私刑,你不能侵犯他人人权。
具体捉奸,算不算侵犯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私自闯入他人空间?对方又是怎么掌握行踪的,有没有侦探公司介入?私家侦探其实也是违法的,刺探他人隐私,非法跟踪他人。要说起来,法律确实很多。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说的是明代一些司法、法律案例,有徽州歙县的丝治税案,还有徽州杨干院的祖坟案,还有婺源的读书龙脉案件,中国古代的司法和法律实践其实也比较成熟,有很多通道和管道,包括监察、举报体系也很发达。法律不是万能的,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什么事情都用法律来主张,用法律思维来解决,中国古代并不提倡,觉得健讼。美国法律产业很发达,甚至占据GDP多少多少,但是整天打官司,什么都侵权是不是好事?
中国还是有中国的国情吧!(1254字)
文|昆德拉传媒 欧阳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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