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国家药监局通报了23批次化妆品(含牙膏)不符合规定。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标称郁美净儿童霜、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等产品在不符合规定名单中。而被通报的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更是出现实际检出的防晒剂与标称“货不对板”的情况。
国家药监局表示,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即尚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立可雅黄金蜗牛嫩肤补水蚕丝面膜等23批次化妆品(含牙膏)不符合规定。
其中,标称为“郁美净儿童霜”的一批次产品被检测出菌落总数达640000CFU/g。而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眼部、口唇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应≤500CFU/g。该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过标准要求1200多倍。
而标称为“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 SPF50+ PA+++”的一批次产品,则被检出“成分对比”一项不合格。该批次产品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胡莫柳酯、奥克立林、苯基苯并咪唑磺酸;却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
国家药监局表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天津、河北、江苏、福建、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2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