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烈士陵园(居民在烈士陵园跳广场舞?)
杜南烈士陵园的娱乐活动?7月26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和《广州市烈士褒扬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部分烈士陵园仍有附近居民进行娱乐活动。对此,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杨承志在下午召开的执法检查座谈会上表示,将进一步明确陵园性质,逐步清理烈士保护设施内的娱乐活动。
问题:周边居民在烈士陵园唱歌跳舞。
相关部门:今年下半年清理烈士陵园娱乐活动。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了解到,在一些烈士陵园,仍有不少周边居民从事娱乐活动。
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预算工委主任沈奎在执法检查座谈会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方便瞻仰和悼念英雄烈士,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整洁的环境和氛围。烈士陵园内的娱乐活动与保持陵园整洁的要求相悖。
对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杨承志表示,之前烈士陵园的功能性质比较模糊。该局接手后,认为烈士陵园的性质需要专业化,因此对烈士陵园的功能制定了一些标准,但这引起了一些周边居民的强烈反应。但还是会按照规定整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建军建议,墓地部分区域周边居民的活动已经是一种非常持久的行为,有必要保留群众的意见。所以墓地区可以考虑一个类似公园的区域。
据了解,《烈士褒扬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
沈奎指出,检查发现,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仍有非纪念烈士目的的违法建筑和设施。对于这些建筑和设施,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硬性明确的措施进行回收。
杨承志回应称,今年5月前,烈士陵园区域内的经营设施或娱乐场所已经清理完毕,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将对在陵园区域内从事娱乐活动的居民进行缓慢清理。
问题:不是生活困难的烈士不能享受抚恤优待。
相关部门:更新完善烈士遗属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烈士优待政策也是座谈会的焦点之一。座谈会上,一些执法检查组成员指出,目前国家抚恤优待总体上是以帮助解决生活困难为导向的经济政策,一些烈士因不属于生活困难,无法享受抚恤优待,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他们的荣誉感。
如《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生活水平”的,可以支付定期抚恤金,烈士子女支付定期抚恤金的条件是“未满18周岁,或者因伤残、上学等原因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不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的医疗保障没有优待。《烈士证明书》或者《烈士光荣证》损毁或者遗失的。原则上不补办或不更换持有人。
对此,杨承志回应称,下一步将推动支持和完善烈士优待政策。“目前的想法正在发生变化。过去提供生活津贴和艰苦津贴。今后,我们会同时注重精神鼓励。”
问:纪念设施保护规划推进困难。
相关部门:推进多部门协调机制建设。
有关部门在向督查组汇报时表示,纪念设施保护规划推进困难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文物保护规划审批时间长。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总工程师刘晓明指出,文物保护条例与城市建设规划存在冲突,调整过程中难以达成一致。
二是历史遗留问题多,边界签名不清等。如广州起义烈士陵园西南区,有三个单位:市文光新旅局管辖的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市林业和园林局管辖的老干部活动中心、绿化工程建设中心。其中,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建设控制区占陵园整个西南区域的面积较大,限制了陵园纪念设施保护规划的开展。
针对这些问题,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建立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