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提示: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3.该预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26,514,967.27元,202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579,665,400.83元,2021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12,651,496.73元,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6,293,528,871.37元。
2021年度,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0,672,431股,累计成交总金额181,975,030.60元(不含手续费),视同现金分红金额181,975,030.60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2022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并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近三年(含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预案情况如下:
单位:元
据上表,公司最近三年(含2021年度)累计实施现金分红总额992,099,227.90元,最近三年累计实现可分配利润5,031,439,578.16元(年均1,677,146,526.05元),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59%,2021年拟实施分红金额占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2%,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之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自身生产经营及资本公积、资金现状拟定的,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我们同意此项预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主要关联方名称及释义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以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70,605.58万元为基础,结合公司2022年业务发展需要,对2022年度全年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进行预计,预计总金额为83,969万元。具体预计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宋为兔、吴爱国、刘宝龙、孙朝晖、梁润彪、丁喜梅、戴继锋、彭丽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博源集团及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备注:因公司关联方博源集团、博源实地及嘉瑞酒店下属子公司数量众多,难以在“向关联人购买产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及销售产品”类别中予以一一列示,故将以上关联方及其子公司以同一关联方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方介绍
(一)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戴连荣
2.注册资本:81,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4.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销售;建材产品经销;物流,新能源开发;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对外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咨询。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738,261.30万元,负债总额1,862,011.90万元,营业收入938,814.41万元,净利润262,053.51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博源集团为直接控股公司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博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住宿、培训、餐饮、报刊杂志、食用油等劳务,公司及子公司向博源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有机食品等,博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具备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劳务的资质与实力及按时履约的能力。
博源集团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融资,公司向博源集团支付担保费率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若公司为博源集团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将按照同等担保费率收取担保费。
(二)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志荣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策克口岸纬四街以南、经六路以西
4.经营范围:煤炭及制品批发,煤炭洗选,化工产品批发(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仓储,装卸搬运,对外贸易,边境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运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住宿,自有房屋租赁服务,肉、禽、蛋、奶批发,餐饮服务,钢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及设备、铁矿石、铜精粉、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的销售。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2,325.82万元,负债总额123,069.07万元,营业收入208,459.42万元,净利润3,733.80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任博源实地母公司内蒙古蜜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博源实地地处中蒙口岸,上游拥有稳定的外蒙优质煤炭货源,具备向公司子公司提供煤炭的资质与实力。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博源实地及其子公司租赁资产等,博源实地及其子公司具备按时履约的能力。
(三)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阁
2.注册资本:103,239.9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纳林河化工项目区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甲醇、异丁基油、硫磺、液氧、液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1月02日)。一般经营项目:新能源化工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公用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及招商引资服务;硫酸钠(不含危险品)、氯化钠生产及销售;电力供应;电力设备维护;车辆、房屋租赁;中水处理、利用及技术咨询;热力生产及供应;机械设备配件、五金机电、仪器仪表销售。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6,300.19万元,负债总额184,025.68万元,营业收入186,320.22万元,净利润3,655.34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任中煤远兴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中煤远兴生产规模大,产品市场占用率高,具备履约能力。
(四)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玉萍
2.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工程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化工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工程出图、复印;水处理药剂(聚天冬氨酸)的销售以及水煤浆添加剂(木质素磺酸钠)的销售。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5,123.70万元,负债总额158,960.65万元,营业收入23,865.09万元,净利润3,400.23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工程公司为博源集团参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工程公司具备向公司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及相关药剂产品的资质与实力。
(五)内蒙古嘉瑞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凡
2.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东胜区鄂托克西街91号
4.经营范围:酒店营运及管理业务;酒店投资;酒店资产运营(包括酒店资产的收购、投资、销售、租赁);酒店管理咨询;培训;营销策划;会议、会展服务;礼仪服务;房屋、场地租赁;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酒店用品、清洁用品、卷烟、酒类、劳保用品及日用百货零售;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土石方工程;建材销售;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水泥制品制造,商品混凝土;空心砖、生态透水砖、保温砌块等各种混凝土建筑砌块的生产及销售;机制砂、碎石;花岗岩石料的生产及销售;餐饮、住宿;绿化;设备维修、工程维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99,982.52万元,负债总额323,550.84万元,营业收入38,149.72万元,净利润-12,785.14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嘉瑞酒店为博源集团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嘉瑞酒店及其子公司具备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劳务的资质与实力。
(六)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海龙
2.注册资本:127,408.73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
4.经营范围:煤炭勘探服务、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煤炭机械设备的经销及相关进出口业务。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77,810.68万元,负债总额558,722.17万元,营业收入382,221.91万元,净利润89,243.02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任伊化矿业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子公司向伊化矿业提供劳务,劳务费按协议结算。
(七)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汪子勇
2.注册资本:85,4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庙滩村
4.经营范围:煤炭勘探服务、开采、洗选、加工、运输及销售;煤炭机械设备的经销及相关进出口业务;物业、劳务服务;房屋租赁。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27,219.27万元,负债总额689,161.73万元,营业收入767,673.59万元,净利润309,045.24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蒙大矿业为公司参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子公司向蒙大矿业提供劳务,劳务费按协议结算,蒙大矿业为公司子公司提供煤炭皮带运输服务,蒙大矿业具备向公司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资质与实力。
(八)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郭海彦
2.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纳林河工业园区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塑料原料及再生料、建筑材料、节能环保产品、初级农产品批发零售;工业废渣、废料、废气、废水、建筑废料处理。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792.68万元,负债总额704.21万元,营业收入1,558.41万元,净利润437.97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蒙大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蒙大环保具备向公司子公司提供排渣服务的资质与实力。
(九)乌审旗纳林河消防设备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忠义
2.注册资本:3,17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工业园区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消防知识宣传、消防技术培训;抢险救援,组织或参与消防应急演练,防火巡查;消防器材检验及维护;消防技术服务。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556.59万元,负债总额1,560.52万元,营业收入920.76万元,净利润-16.47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纳林河消防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纳林河消防具备向公司子公司提供消防服务的资质与实力。
(十)河南三源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郭永厚
2.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桐柏县纬四路北侧
4.经营范围:食用植物油及相关农副产品、生产、销售、粮食收购、预包装食品购销、对外贸易、网上贸易代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生产销售。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6,587.79万元,负债总额53,760.16万元,营业收入5,688.04万元,净利润-1,882.12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三源粮油为工程公司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三源粮油采购花生油,按市场价格结算,三源粮油向公司子公司提供仓储服务,三源粮油具备提供仓储服务的资质与实力。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采购、销售产品并提供、接受劳务等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并提供、接受劳务,属于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进行此类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盈利能力。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商品、接受或提供劳务,均属于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进行此类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盈利能力。此类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发生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和提供、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此类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2021年度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暨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注销2018-2019年剩余的回购股份51,654,000股,即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份以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本次注销符合回购股份方案。
2.本次拟注销的股份数量为51,6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673,412,560股的1.41%。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3,621,758,560股。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51,654,000股以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5日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2018年5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2018年12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其他合法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6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6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20%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20%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回购期限为自2018年5月22日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触发回购期限提前届满情形的除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调整后)》(公告编号:临2018-104)。
二、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截至2019年5月2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58,27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0%,最高成交价为3.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7元/股,成交均价为2.788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719,928,122.2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19年5月2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1.2019年5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总数258,270,001股的20%(即51,654,001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30%)的注销手续。
2.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八届二次监事会,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不再实施2018-2019年实际回购股份的6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将该部分回购股份154,962,000股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于2020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54,962,0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注销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总数258,270,001股的80%(即206,616,001股),剩余20%(即51,654,000股)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20%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拟将该部分剩余回购股份51,654,000股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五、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剩余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673,412,560股减少至3,621,758,560股。
六、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符合回购方案,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673,412,560股减少至3,621,758,56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673,412,560元减少至3,621,758,560元,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的程序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七、修订《公司章程》事项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673,412,560股变更为3,621,758,56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673,412,560元变更为3,621,758,560元,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营业执照变更等相关事宜。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暨修订《公司章程》,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3.独立董事2021年度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