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纠治作风顽疾,近日,湘潭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设立“正作风、提精神、鼓士气”专项整治工作基层监测点的工作方案》,在省纪委监委设在全市10个纠治“四风”基层监测点的示范下,市纪委监委从各县市区、园区等基层单位中,经过推荐、审核、选定等环节层层把关,增设60个市纪委监委“正作风、提精神、鼓士气”专项整治工作基层监测点,为纠治作风问题设立“瞭望哨”。
基层监测点将重点监测干部存在的精神不振、政令不畅、纪律不严、工作不实、创新不力、正气不足、为政不廉“七不”现象。重点聚焦干部存在的观念陈旧、思想守旧;避责怕事、瞻前顾后;自甘平庸、自我懈怠;消极躺平、坐等靠要;标准不高、敷衍塞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工作松弛、管理不严;自以为是、眼高手低等“十种”问题。
如何充分发挥基层监测点功能?省市两级纪委监委将坚持同向发力,不断加强对基层监测点的明察暗访、动态监测。一是紧盯基层一线。把目光聚焦在基层,对基层单位开展全方位、多维度监控,坚持问题导向,哪里有问题、就监测哪里,深入查找作风问题。二是畅通沟通渠道。建立基层监测点与省市纪委监委单线联系模式,问题线索、数据资料直报省市纪委监委,提高监测质量和效率。三是强化示范引领。基层监测点作为纠治作风顽疾的“前哨”,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模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整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带动基层其他单位作风建设水平。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实行交办督办,对性质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直查快办,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烈震慑。
建立基层监测点,实现“以下看上、以下评上”,通过基层单位对上级党政机关和部门单位进行监督;实现“以上访下、以上查下”,由上级纪委监委对基层单位进行重点监控。着力把干部身上存在的“七不”现象“十种”问题揪出来,严加整治,以干部作风的提振转变,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着力打造一支“三牛四干”型干部队伍,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四区一地一圈一强”、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营造良好氛围。(通讯员 雷杰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