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
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课后服务性收费
标准来啦
一起来看看
为进一步规范龙岩市市属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行为,结合龙岩市实际,近日,经市政府同意,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龙岩市教育局、龙岩市财政局就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具体情况如何
下面一起来看看
一、收费原则
(一)坚持自愿原则。坚持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应事先征求家长意见,并告知服务事项,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应充分考虑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作息时间等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二)坚持非营利性原则。课后服务收费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三)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成本、财政补助、经济发展水平和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
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
(一)课后服务项目和课程时长
按开设的时段和性质,课后服务项目分为午托、傍晚课后服务和晚自习,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教育部门确定校历的在校学习日,标准课程时长,小学每课时为40分钟,初中每课时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足标准课时时长的,课时按比例折算,课间休息不少于10分钟。每个服务项目计费时长不足2个课时的按实际课时计,超过2个课时的按2课时计。
(二)收费标准
1.午托服务费。午托服务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上午放学至下午上学前时段内提供的托管服务,午托服务应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充分休息。开展午托服务所需费用在财政安排学校的公用或专项经费中由学校统筹解决。
2.傍晚课后服务费。傍晚课后服务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下午正常放学后提供的课后服务,傍晚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得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
学校提供以下服务内容的,收费标准2元/生·课时。一是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等,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影视欣赏、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3.晚自习服务费。晚自习指初中学校在学习日晚餐后有开设晚自习班的,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30(寄宿生不晚于21:00)。收费标准1元/生·课时。
(三)其他情形
1.傍晚课后服务结束后,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收费标准1元/生·课时。
2.课后服务扩大到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兴趣特长培养的,收费标准4元/生·课时。
3.寄宿生、民办中小学不得收取学习日课后服务费。
4.有提供午餐或晚餐的,学校可以代办伙食费,应按照“一事一办、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处理,严禁在代办收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收费资金管理。学习日课后服务性收费采取按月或按学期据实收取(每月按22天、每学期按4.5个月计算),不得跨学期收取;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课后服务性收费采取按月或按学期据实收取。退费按天计算,退费金额月末或期末直接退还学生。收费按规定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设置明细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课后服务收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相关人员的补助以及与课后服务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不得用于校内场地使用费等其他公用支出。严禁学校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扩大开支范围,严禁截留、挪用和挤占课后服务费。
(二)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将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项目、标准及批准文件等列入公示范围,通过门户网站、校园校务公开栏、收费场所显著位置等方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主动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三)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资助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家长申请,学校审核认定后适当减免;对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律免收课后服务费。
(四)强化收费监管。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确定具体收费方案,并报送本级发改、教育部门。发改、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收费方案的指导,对可能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收费与服务质价不符、附加不合理条件、未尽告知义务等不公平价格行为的,要及时提出行政指导意见,对拒不接受指导意见的,可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和追责。龙岩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根据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春季开学起试行,试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