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大专招生简章(三年制大专招生简章)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前身追溯于1908年的私立华南女子文理学院,复办于1984年11月,是建国后第一所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女子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改革试点项目单...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前身追溯于1908年的私立华南女子文理学院,复办于1984年11月,是建国后第一所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女子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改革试点项目单位。学院坐落于风景优美的旗山东麓,是唯一入驻大学城的民办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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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制

一、学院全称、校址

学院全称: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学院校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学府南路66号

二、办学层次、学制

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三、办学类型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四、招生专业

跨境电子商务、空中乘务、大数据与会计、艺术设计、工程造价.

注: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五、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不含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需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

3.高职院校合作企事业单位或行业组织成员单位的员工,并在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截止2021年9月30日,应届中职学校毕业生顶岗实习时间可计入工作时间),需提供劳动合同、顶岗实习协议、社保缴费凭证(或银行工资流水单)等证明材料。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2021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2021年已被高校录取(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升本、普通高考、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等)的人员;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法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六、录取规则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文化综合测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预录取和正式录取

(一)预录取。由我院按照单独考试成绩进行预录取,预录取信息在我院官网公示5天,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达的“二元制招考”招生计划。

(二)正式录取。预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经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录取后,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 学费标准、退费办法

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审批标准收费,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退费办法按照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执行。

九、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一)“二元制招考”招生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时,统一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十、违规处理

(一)“二元制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二元制招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单独招生考试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凡在“二元制招考”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 发表于 2022-12-27 21: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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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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