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创建一流的师资队伍是建成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重要支点。通过对全国21个省(市、区)“双一流”建设方案文本中师资队伍建设内容进行词频分析,发现各地政府推进高校师资队伍建设主要集中在人才培养与引进两个方面。地方政府在推进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时还存在以下问题:人才引进机制不健全、教师培养内容失衡。为更好地推进高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做到完善人才引进机制的规范、平衡发展人才培养的内容。
关键词:“双一流”;师资队伍;文本分析
2015年10月,国务院出台《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提出“双一流”建设的五大任务,建设一流师资队伍更是位于首位。作为“双一流”建设的关键性因素,地方政府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在地方“双一流”建设方案中均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建设任务或遴选条件之一。截止到2017年3月,全国已有21个省(市、区)出台了地方版的“双一流”建设方案。地方方案是推动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直接依据,本文运用政策文本分析法对21份地方“双一流”建设方案中有关高校师资建设方面的内容进行梳理,发现其问题,并寻找改进建议,对推进“双一流”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双一流”方案中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量化结果分析
本文运用ROST CONTENT MINING 6.0软件对21份“双一流”文本中师资建设的内容进行词频分析,汇总出一份高词频列表。为了提升高频词的精确度,需剔除一些不相关的名词、动词,由高到低汇总出前30位的高频词(见表1)。
表中“人才”“教师”“引进”“培养”等高频词的出现,表明政府在政策设计上主要从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两方面建设师资队伍。“高端”“领军”“学者”“千人”“长江”“领军人”“带头人”“院士”等高频词的出现,说明在具体实践上,各地区主要倾向于将千人计划、长江学者、两院院士、学科领军人和带头人等高端人才作为引进对象。为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各地区投入重金,建立“人才特区”,从工作、生活各个方面提供完善的保障。上海市作为高等教育改革试点,2014年先行出台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对引进人才从薪酬体系、岗位技术职称、聘用机制、生活服务保障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其他省(市、区)制定一系列人才保障措施提供了重要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提出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绩效分配方法。高频词“教师”“创新”“团队”“教学”“中青年”“师德”“师风”等体现了培养师资队伍的措施部分。通过词与词之间的搭配,结合高频词所在的上下文,总结出当前各地政府鼓励高校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制定具体激励政策与措施,着力培养高水平创新团队和拔尖人才;二是加强中青年优质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三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的优秀教师队伍。
“双一流”政策文本中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才引进机制不健全
第一,对于引进人才所应承担的职责话语不清,缺乏相应的职责标准。根据词频表中出现的“支撑”一词,结合所处的文本语义,文本中均将引进高水平人才的职责抽象概括为“强化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并未明确承担的具体职责。在全球高等教育领域内,高被引科学家则是师资力量的最高表现形式,是高质量人才的象征。[1]然而,由于高校往往与被引进者只签订一份为期较短的目标协议,加之高层次人才所承担社会职务较多,一些被引进者对高校并未作出实质性贡献。这种学术活动逐渐演变成单纯的市场交易,单凭高校无法防止和解决这种问题,需要政府从政策上将引进人才的职责规范化,通过制定政策纠正某些市场或个人带来的学术缺陷。
第二,相关拨款机制和评价机制不健全。人才流动在“双一流”政策的刺激下逐渐演变为高校间的“挖人大战”。其成因所在,除了决策者走偏的政绩意识、揠苗助长的赶超意识,多因政府和高校对“双一流”建设数量化指标的盲目认知。近年来,政府多倾向于用某一学科拥有高端人才的数量作为对高校和学科拨款的重要参考依据。从所出现的高频词可以看出,各地区人才引进的对象是“千人计划”“长江学者”“两院院士”等标签性人才,在此基础上各地政府会为其所在的专业领域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和丰厚的资金支持。合理的人才流动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以“标签式人才”实现的人才流动方式,虽然在短期内可以为高校带来较大的效益,但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人才资源分配不均的现状。
2.教师培养内容失衡
第一,非骨干青年教师和骨干青年教师的培养有所失衡。师资队伍建设应充分考虑到不同层次的教师,从所出现的“优秀”“中青年”“骨干”“青年”等高频词看,各地区的人才培养主体是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此类人才培养规定反映并延续了近年来政府和高校针对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某些制度性问题。一方面,政府不断加强青年高层次人才建设,使这些高水平人才得到了相应的重视和制度保障,而对基层青年教师缺乏必要的教学和科研政策支持以及系统性规划;另一方面,非骨干青年教师的薪资通常较低,加之青年阶段面临建立家庭、抚养子女等社会问题,如果高校没有处理好现有青年教师的薪酬体系,会引发青年教师消极的工作情绪,降低工作积极性等一系列问题。
第二,科研与教学任务的分配有所失衡。一流大学需要一流的教学,一流的教学才是一流人才培养的保障。从统计的高频词看,“科研”出现词频16次,“教学”词频出现9次,“教学”任务明显低于“科研”安排。究其根源,多因我国“双一流”建设处于探索初期,尚未形成合理的高校分类发展指标和科研要求,政府倾向于用单一标准评估不同类型的高校。在具体实践中,现行的一流高校评价标准以综合性和研究型大学为对象,着重以科研成绩衡量高校的整体实力,忽略了其他类型高校所需的指标比重。对于教师考核体系而言,无论是晋升职称,还是绩效奖励,科研成绩的“含金量”都要高于教学成绩。加之通过教学活动培养优秀人才,需要经过很长时期才能检验人才成果,而科研活动产出成果时间短,可以在短期内提升高校和教师的声望。在一系列政策导向下,也就出现了重科研、轻教学的实际倾向。
完善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
1.完善人才引进机制的规范
第一,规范引进人才的职责。一方面,提升政策文本的科学性,针对引进人才的不同岗位制定专属的引进协议及相应的岗位任务。在对引进人才的职责政策中,除了明确所享受到的一系列薪酬和服务优惠政策,更要明确引进人才所需承担的义务,加强聘用合同管理,严格规范兼职兼薪行为。另一方面,创新引进人才的管理模式。高校要不断改善创新人才的科研环境,通过与企业或研究院合作,支持并鼓励引进人才在完成既定职责的前提下到相应的企业或者研究院从事相关科研工作,合理协商科研成果的分配。同时,鼓励企业中符合高校要求的高端人才以兼职或者合同制形式到高校从事相关科研工作。通过建立良好的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加大高校对引进人才的核心竞争力,以此避免高校人才的逐步流失。
第二,各级政府应当完善评价方式和拨款方式,加强人才引进的管理和指导。一方面,改善对高校和学科的评价方式,避免用“标签化人才”的含量进行评价,而要对学科进行综合、动态的持续评价。具体到人才评价,在政府部门对人才流动实施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人才评价中的行政评价,实行对人才的同行专业化评价。在学科评估、教育评估、年度考核等工作中,积极树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评价导向,把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作为人才考核的重要指标。[2]另一方面,改革经费拨款方式,降低师资因素对经费拨款的影响。政府要减少并下放审批项目的权力,将审批项目交由独立的专业机构进行,减少对高校拨款由于人才标签产生的特权,促进公平竞争。
2.平衡发展教师培养内容
第一,加强非骨干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完善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一是国家和有关教育部门应尽快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标准,加大对青年教师的素质教育培训,重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推进教师分类发展。二是为非骨干青年教师的发展设立专门的基金。可以设立省级基金,省财厅、省教育厅可定期划拨专门的教育经费,用于重点支持基层青年教师的继续教育,同时增加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的立项数以及经费支持额度。三是提高青年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其生活无后顾之忧。针对目前我国高校青年教师收入受“市场化”影响偏低的问题,国家应建立相对统一的工资标准,地方政府应为本地区高校的青年教师建造周转房,或以政府提供土地、学校出资的联建方式建造青年教师公寓,使高校青年教师不再为安居而发愁[3]。
第二,提高教学比重,平衡分配教学和科研任务。一方面,要完善高校分类管理,建立多元考核体系。“双一流”建设倡导要对高校实行分类管理,使不同高校都能公平地参与到“双一流”建设中,不能用单一的评估标准对不同类型的高校进行评价。应当按不同类型高校制定不同的评估指标,至少应按三大类型制定三种或更多的分类评估指标, 使各类高校各安其位, 开展公平的竞争。[4]另一方面,要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双一流”建设引导教师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突出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教师不仅要通过教学将经验知识传授给学生,更要通过提升科研能力培养更多的创新性人才,因而要为教师赋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不同权重,多维度考察教师的贡献,尤其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增加教学权重,引导教师做好教育教学的本职工作。(作者:柳利峰,单位:郑州大学教育学院)
参考文献:
[1]邱均平,赵蓉英,杨思洛,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评价研究报告(2016-2017)[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7:7.
[2]郑伟涛.加强高校人才流动规范化建设[J].中国高等教育,2017(5):11-13.
[3]张安富,靳敏.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系统思考[J].中国大学教学,2015(3):67-71,39.
[4]潘懋元,吴玫.高等学校分类与定位问题[J].复旦教育论坛,2003(3):5-9.
《北京教育》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