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邮政公司邮区邮路运输外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邮政公司邮区邮路运输外包
2.招标编号:LNCH-YZ-20210902
3.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邮政公司邮区邮路运输外包服务进行采购。
4.招标内容:抚顺、葫芦岛、营口市趟邮路外包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
包组内容
预算
(万元)
服务期
1
抚顺市趟及支线邮路运输(含装卸)
220.40
1年
2
葫芦岛建昌县农村邮路
33.1
3
营口市趟邮路
41.0
合计
294.5
-
注:每包确定一名供应商,各包之间兼投不兼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省会城市(沈阳)或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能够提供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自有运输车辆。其中,01包抚顺市趟及支线邮路运输(含装卸)20台(含)、02包葫芦岛建昌县农村邮路5台(含)、03包营口市趟邮路项目5台(含)以上。
(7)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8)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 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并提供承诺书;车辆手续齐全,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投交强险、商业第三者险、车损险等,其中,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大写人民币 壹佰万元整),不计免赔率;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 10 万元(大写人民币 拾万圆整),不计免赔率;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1座×¥5 万元(大写人民币 伍万元整),不计免赔率;所有险种的保费由承运人承担。
(9)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10)中标后,投标人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11)中标后,投标人需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除双方单独约定外包,承运人须保证邮件的单独运输,杜绝邮件和其他货物、物品拼装,并提供承诺书。
(12)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并提供承诺书。
(13)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技术标准的厢式货车,车况和性能要保持良好。车辆具备符合邮件运输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等设备配备要求;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提供承诺书。
(14)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必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资格条件的第8-14条,同时,须承诺对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并提供承诺书。
(15)招标人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干线运输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输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并提供承诺书。
(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起1个累计结算业绩不低于50万元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