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消防管理,确保消防控制系统的正常运行,发挥其技防功能,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控制系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消防控制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学校对消防控制室及相关系统负责维护和管理,校长为第一负责人。
二、消防控制室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明确和制定火警处置程序、操作程序。
三、消防控制室管理、操作人员必须备案,经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四、消防控制室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人员要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不准迟到、早退,不准空岗,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五、控制室内不准设床,不准容留其他人员,当班时间不准喝酒,不准酒后上班。
六、消防控制室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七、发生火灾应及时准确启动消防设备,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并向“119”报警,协助消防队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
八、定期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检查,做好系统功能试验,确保消防设备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