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收单业务活动配置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1-09-08 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委托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收单业务活动配置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且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PSBC-DL-2021-18(ZJZB-2021-17658)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收单业务活动配置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
3.项目概况:
3.1采购内容:分行拟开展收单业务活动配置,引入第三方公司通过系统提供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支付渠道的优惠券、满额减、随机减等活动的配置工作。
3.2本项目为框架协议,无具体估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3.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标段,共入围2家供应商。
3.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管理服务费费率最高限价15%,投标人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将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
4.2资格要求:
4.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阅批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
4.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2.3投标人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2.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并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2.6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投标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阅批、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2.8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2018年7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尚未被撤销或移出的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同时须提供查询截图)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尚未被撤销或移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3)“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辽宁”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中国阅批采购网()未被列入阅批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2.9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为省级以上(含省级)金融机构提供过营销活动服务和运营服务的案例,并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营销活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支付渠道的优惠券、满额减、随机减等活动的配置工作。
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渠道的创建、代运营等。
4.2.10投标人须为大连本地服务商或在大连设有本地服务团队。如为外地服务商,需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设立本地服务团队,能够根据招标人日常或临时需求,随时到招标人办公场地进行沟通、协调、处理相关服务需求。(须提供营业执照或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