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认为金额数字大写是朱元璋首创的,因为在当时发生了一件重大贪污案。户部侍郎郭桓利用职务之便勾结地方官吏,通过篡改数字做假账,私吞钱粮,其数量高达2400万石精粮。这个数字在当时可是相当于全国征收的总数相等,涉及的官员也不少。朱元璋非常震怒,不仅把郭桓等数万人斩首示众,还制定了严格的法令,采取了一系列预防措施,其中一条就是把记载钱粮的数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成不容易篡改的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然而,这种金额数字大写并不是最早出现在明朝的,因为在武则天时期所立的石碑上,就已经有很多大写数字。此外,那一时期的诗文中也常常出现这样的大写数字,比如白居易的宋版《白氏长庆集》中《论行营状请勒魏博等四道兵马却守本界事》有这样的记述:“况其军一月之费,计实钱贰拾漆(柒)捌万贯。”不仅如此,宋代的官府文书所用的计数也都是用大写,这些可比朱元璋时期早了将近700年。其实,大写数字在武则天之前,也就是更早的东晋时期就已经出现。这一点在上个世纪50年代新疆出土的《唐麟德元年(公元664年)西州高昌县里正史玄政纳当年官贷小子抄》中就有记载:“崇化乡里正史玄政纳麟德元年官贷小子贰斗,其年十二月叁拾日。”虽然偶有发现,但却足以说明在武则天之前的东晋时期,大写数字就已开始使用。只不是之前的这些大写数字并没有发挥其作用,到朱元璋的时候,才得到了完善和规范。大写数字的本意:壹:专一君子壹教,弟子壹学,亟成。——《荀子·大略》译:君子一心一意地教,学生一心一意地学,很快就会有成就。贰:变节,叛变女也不爽,士贰其行。——《诗经·卫风·氓》译:女子没有什么差错,男子行为却前后不一致了。叁:“参”的另一种写法,加入,接见肆:任意妄为伍:古有“五人为伍”之说柒:漆树或漆料捌:聚拢谷物的没有齿的耙(有齿为耙,无齿为捌)玖:黑色的美石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诗经·卫风·木瓜》译:(你)将木李投赠我,(我)拿琼玖作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