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措施报告(XX集团有限公司XX事业部6・9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XX集团有限公司XX事业部 “6・9”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情况评估报告 为确保事故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

XX集团有限公司XX事业部

“6・9”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情况评估报告

为确保事故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湘安办发〔2022〕2号)和《湘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潭安办函〔2022〕37号)要求,市安委办组织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岳塘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参加的“XX集团有限公司XXX事业部“6・9”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于2022年6月25日至8月22日,对XX集团有限公司XXX事业部“6・9”高处坠落事故(以下简称“6・9”高处坠落事故)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评估组制定了《XX集团有限公司XXX事业部“6・9”高处坠落事故评估工作方案》,组织被评估单位开展自评,评估组深入涉事企业开展现场评估工作,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交流座谈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二、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XX集团有限公司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根据调查认定,XX集团有限公司XXX事业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XX集团有限公司XXX事业部系XX集团有限公司内设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承担行政责任的能力,建议由湘潭市应急管理局给予XX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2021年12月13日,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向XX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安监执法支队罚单〔2021〕xtszl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XX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25万元整。XX集团有限公司对相关行政处罚无异议,并于2021年12月23日,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缴纳了罚金。

(二)对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根据调查认定,由事故单位追究责任人员5人,2021年9月14日,XX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XXX事业部6・9”高处坠落事故的处理决定》(XX发〔2021〕38号):给与XX集团有限公司XXX事业部焊装一车间焊二班班长谢某某罚款1000元的处理;给与XX集团有限公司XXX事业部研究所技改技措员胡某警告处分,并处罚款2000元;给与XX集团有限公司XXX事业部焊装一车间副主任袁某某行政记过处分,并处罚款5000元;给与XX集团有限公司XXX事业部副总经理兼焊装一车间主任陈某免职处理;给与XX集团有限公司XXX事业部总经理李某某免职处理。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XX集团有限公司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围绕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中的整改措施意见抓好落实。一是开展安全检查。2021年6月10日公司制定并下发《关于设备自查的紧急通知》,企业运营部联合安技环保部对各二级单位的自查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建立了《XX集团移动梯台管理台账》。公司共有移动梯台19台,其中在用16台,停用封存3台,在用的移动梯台均设有专人管理。各移动梯台所属单位均按要求建立完善相应设备操作规程;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XX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XX办发(2021)32号),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法》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生产责任制》培训。2021年7月26日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全面整顿的紧急通知》(XX办发(2021)34号),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全面整顿,公司全体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并在学习后组织开展讨;2021年7月29日,公司组织全体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为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强安全管理。XX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各二级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企业运营部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考核,各二级单位均按要求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了整改。公司及各二级单位按照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等要求,与到生产现场进行设备维修的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承包单位加强安全培训、安全管理,涉及危险作业时,严格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相关要求。四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XX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特护期及“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组每天根据检查安排到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并对发现隐患通报、考核,按问题项次挂钩考核单位党政及主要领导50元/人/项;特护期结束后,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组每周2次根据检查安排到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并对发现隐患通报、考核;2021年共计发送《安全检查情况通报》38期,检查发现整改隐患1059项,考核扣款16.794万元,奖励0.59万元。此外,各二级单位也充分利用监控、现场检查等手段,按要求组织本单位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公司投资140余万元于2022年5月建成了XX集团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制定了《安全监控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办法》(XX发(2022)31号),编制了《安全监控平台值班表》,每天安排专人值班,并对发现的隐患技术通知现场人员处理,使数字化管理与现场监督检查相结合。

四、事故发生单位及行业领域有关人员受教育情况

“6・9”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XX集团有限公司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能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排查隐患,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将事故情况在公司进行了通报并作为警示教育案例进行学习。公司向员工深刻剖析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存在问题,提醒员工铭记血的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市政府批复结案后,市应急管理局将事故调查报告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了全文公开,依法对XX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事故的发生经过及处理结果在全市行业领域都起到了很大的警示教育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评估组通过评估,认为XX集团有限公司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但在机制健全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过程管理,真正将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湘潭36条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六、评估意见

经评估组评估,具体评估意见如下。“6・9”高处坠落事故中所有事故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行政处罚均已处理到位;XX集团有限公司能够及时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注重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XX集团有限公司XXX事业部“6・9”

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2年8月22日

相关解读

【来源:湘潭应急管理局_事故调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 发表于 2023-01-09 13: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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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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