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基本医保
可补差或折算
大家都知道职工医保主要面向单位的职工,如果有了正式工作延长缴费年限,就能够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是面向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
自2013年起,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约在55%-65%左右;职工医疗保险比例会因地区以及医院级别而有所差异延长缴费年限,如北京住院为三级医院,最高报销比例可达90%。
从上图可以明显看到,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居民医保的。
那对于一部分打工人一段时间缴纳居民医保,一段时间缴纳职工医保可不可以合并计算医保缴费年限呢?或者可不可以把居民缴费年限的时间转为职工医保呢?
在此次江苏省最新发布的医保条例中也明确了这一点:
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 省内各统筹地区互认并累计计算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 在省外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到本省统筹地区就业,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认定和缴费年限计算,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由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通过补差或者折算的办法,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具体补差和折算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
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缴纳年限转职工医保年限问题,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比如山东省淄博市,对于城乡居民医保缴纳年限转移成职工医保缴纳年限就做了规定:
· 城乡居民医保年限转移成职工医保,每2年城居保转移成1年职工医保。
· 新农合缴纳年限转移则是每3年转移成1年职工医保。
比如,张某某30岁,1-18岁购买了农村新农合医疗保险,19-26岁大学及研究生期间购买了居民医疗保险,27至30岁期间购买了职工医疗。
退休的时候,这30年折算为6+4+4=14年职工医保年限。
新农合指的是在农村缴纳的医保,城居保为在城镇缴纳的医保,不过大多数地区已经开始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除了年限折算,部分地区允许医保补缴参照居民医保年限。
比如张某某当地要求医保缴纳年限为25年,其退休的时候职工医保缴纳只有10年,需要补缴15年,但是张某某有15年的居民医保缴纳年限。
张某某只需要补缴差额即可,无需全额补缴(可节省5000多元)。
如果退休的时候医保年限不够,在自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年限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折算缴纳年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年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补差,减少经济支出。
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缩短
缴费次日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对于打工人而言,最害怕的就是医保断缴后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就是重新缴纳医保都有一个医保待遇等待期,在此期间如果生病所有医疗费用都需要自费。
在江苏省最新发布的《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中也明确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缩短:
· 职工:自用人单位为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到账的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非集中缴费期、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两个月,具体时间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确定;
· 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免除待遇享受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