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最近很多小伙伴想了解安全级别的相关信息,给大家科普专门整理了与安全级别相关的一些内容,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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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EC中根据计算机系统所采用的安全策略、系统所具备的安全功能将系统分为A、B(B1、B2、B3)、C(C1、C2)、D等4类7个安全级别。
(1)D类:最低保护(minimalprotection),未加任何实际的安全措施。这是最低的一类,不再分级。常见的无密码保护的个人计算机系统属于这一类。
(2)C类:被动的自主访问策略(discretionaryaccesspolicyenforced),分以下两个子类。
·C1:无条件的安全保护。这是C类中较低的一个子类,提供的安全策略是无条件的访问控制,具有识别与授权的责任。早期的UNIX系统属于这一类。
·C2:有控制的存取保护。这是C类中较高的一个子类,除了提供C1中的策略与责任外,还有访问保护和审计跟踪功能。
(3)B类:被动的强制访问策略(mandatoryaccesspolicyenforced),属强制保护,要求系统在其生成的数据结构中带有标记,并要求提供对数据流的监视,B类又分3个子类。
·B1:标记安全保护,是B类中最低的子类。除满足C类要求外,要求提供数据标记。
·B2:结构安全保护,是B类中的中间子类。除满足B1要求外,要实行强制性的控制。
·B3:安全域保护,是B类中的最高子类,提供可信设备的管理和恢复。即使计算机系统崩溃,也不会泄露系统信息。
(4)A类:经过验证的保护(formallyproven),是安全系统等级的最高类。
分为以下七个级别:
1、D1 级
这是计算机安全的最低一级。整个计算机系统是不可信任的,硬件和操作系统很容易被侵袭。D1级计算机系统标准规定对用户没有验证,也就是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该计算机系统而不会有任何障碍。
2、C1 级
C1级系统要求硬件有一定的安全机制(如硬件带锁装置和需要钥匙才能使用计算机等),用户在使用前必须登录到系统。C1级还要求具有完全访问控制的能力,经应当允许系统管理员为一些程序或数据设立访问许可权限。
3、C2 级
C2级在C1级的某些不足之处加强了几个特性,C2级引进了受控访问环境(用户权限级别)的增强特性。这一特性不仅以用户权限为基础,还进一步限制了用户执行某些系统指令。授权分级使系统管理员能够分用户分组,授予他们访问某些程序的权限或访问分级目录。
4、B1 级
B1级支持多级安全,多级是指这一安全保护安装在不同级别的系统中(网络、应用程序、工作站等),它对敏感信息提供更高级的保护。例如安全级别可以分为解密、保密和绝密级别。
5、B2 级
这一级别称为结构化的保护(Structured Protection)。B2 级安全要求计算机系统中所有对象加标签,而且给设备(如工作站、终端和磁盘驱动器)分配安全级别。如用户可以访问一台工作站,但可能不允许访问装有人员工资资料的磁盘子系统。
6、B3 级
B3级要求用户工作站或终端通过可信任途径连接网络系统,这一级必须采用硬件来保护安全系统的存储区。
7、A 级
这是橙皮书中的最高安全级别,这一级有时也称为验证设计(verified design)。与前面提到各级级别一样,这一级包括了它下面各级的所有特性。A级还附加一个安全系统受监视的设计要求,合格的安全个体必须分析并通过这一设计。至计算机房都被严密跟踪。
安全事故级别有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而每种事故都是根据死亡以及受伤的人数进行划分的,也可以根据财产损失进行划分,其中特别重大事故一般是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你好,等级保护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一共分五个级别,从一到五级别逐渐升高。
第一级(自主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指导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监督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强制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专控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其中最常见的是第二级和第三级的信息系统,且二级及以上的信息系统需要落实等级保护工作,包括定级、备案、整改、测评、监督检查。
以上安全级别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