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普洱监管分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洱县宁洱镇支

原标题:中国银保监会普洱监管分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洱县宁洱镇支行开业的批复 普银保监复〔2021〕56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普洱市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

原标题:中国银保监会普洱监管分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洱县宁洱镇支行开业的批复

普银保监复〔2021〕56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普洱市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洱县宁洱镇支行开业的请示》(普邮银请〔2021〕2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洱县宁洱镇支行开业。

二、机构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洱县宁洱镇支行,机构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洱县宁洱镇支行。

三、营业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宁洱镇天壁路普洱古镇雅园79幢114-116室。

四、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阅批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上级行授权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五、你分行应在收到开业核准文件之日起10日内到普洱银保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在完成登记之日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当在开业期届满前1个月向普洱银保监分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普洱银保监分局办理注销开业许可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六、你分行应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洱县宁洱镇支行开业事项按规定予以公告。

未尽事宜,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普洱监管分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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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21-09-09 22: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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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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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思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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