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最近很多小伙伴想了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信息,给大家科普专门整理了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的一些内容,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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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由国家标准委发布,这十八位数字或字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和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
【拓展资料】
有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具体介绍:
1.起源
以前我国各部门机构代码不统一,导致管理等缺乏有效协调管理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大多数代码仅应用于各部门内部管理,一些部门信息数据相互割裂封闭,存在信息孤岛问题。
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设立和办理相关业务时,需到多个部门申请代码,有的还收取费用。多个代码共存现象较为普遍,影响了同一主体信息比对,增加了社会负担,降低了行政效率。
所以为了提高效率,方便社会大众,就统一了一个社会信用代码。
2.依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发布。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强制国家标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我国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基本信息作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数字”,成为管理和经营过程中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手段。
3.分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涵盖了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两类主体。自然人的统一代码是其号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识别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的代码。
4.作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是企业唯一的“”。
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凭借标注了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在政府机关、金融机构等部门证明其主体身份和办理相关业务;社会公众可通过统一代码在政府和其他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政府部门和商业机构可利用统一代码实现信息共享、数据挖掘和业务协同。
依照工商局的规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三证书的基础上进行合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代码统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
为便于行业管理和社会识别,统一代码的第一、二、三部分体现了登记管理部门、机构类别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兼容了当前各登记管理部门行之有效的有含义代码功能。为保证唯一和稳定,第四部分设计为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充分体现了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要求。为防止出现错误,第五部分设计为校验码。
拓展资料:
1.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2018年3月,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显示,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国家工商总局积极指导各地工商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深入开展打击“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当前侵权假冒工作的新动态,总局召开“傍名牌”相关案例研讨会,并及时处理知名企业“傍名牌”的投诉举报,共受理今麦郎、莱尼、康美医药等知名企业投诉举报的“傍名牌”案件8件,指导督促地方工商机关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以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