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可以监国、女人可以上阵,蒙古帝国的女性地位真这么高吗?

作者|冷研作者团队-英美游园情 字数:6683,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编者按:之前在冷研的《铁木真的部下真被大锅炖了?《蒙古秘史》里的另类成吉思汗故事》一文中,探讨了《蒙古秘史》的思想倾...

公主可以监国、女人可以上阵,蒙古帝国的女性地位真这么高吗?

作者|冷研作者团队-英美游园情

字数:6683,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编者按:之前在冷研的《铁木真的部下真被大锅炖了?《蒙古秘史》里的另类成吉思汗故事》一文中,探讨了《蒙古秘史》的思想倾向及隐含的政治斗争,但因为篇幅问题几乎没提书中的女性角色,值此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本文就以阿剌海为引,来简述古代蒙古女性。

《蒙古秘史》里的女性形象

古代蒙古族横向比较起来算是重视女性贵族的权力的。虽然蒙古族社会和同时代的其他民族一样是以男性为中心,但女性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蒙古秘史》里有具体戏份的女性人物多达16人,以成吉思汗的祖先阿阑豁阿、母亲诃额仑、妻子孛儿帖为主,合答安、也遂、也速干、古儿别速和忽兰等妃子为辅,还包括老仆豁阿黑臣、勇救拖雷的阿勒塔泥和不忍叛主的桑昆随从之妻等连名字都没被记录的下层女性。

她们的正面形象主要为12-13世纪时蒙古女性的社会地位的提升与巩固的体现,再者就是她们自身的优秀品质成就了诸多女性形象。

据《蒙古秘史》所载,成吉思汗的十世祖孛端察儿之母阿阑豁阿在丈夫去世后感光受孕,这种本质上和简狄吞卵、姜嫄践迹一样各民族一抓一大把的神话传说背后,都是母系社会的写照,这类神话将神与人联系在一起,可以被视为一种文化的象征。作为女性的阿阑豁阿在蒙古起源神话中占有特殊地位。

按孛端察儿的年代大致是十世纪初,中原民族早已进入父系社会,可见此时古代蒙古社会仍保持着氏族制残余。【4】尽管时代一直在发展,这种女性观念并没有阻止蒙古社会的父系化转变,却仍为有影响力的女性在社会的不同领域崭露头角奠定了基础。

从12世纪到1206年,蒙古妇女影响了草原的政治平衡。她们在丈夫去世后接管家庭和财产【5】,甚至充当了男性领导人的顾问。按照《蒙古秘史》的记载,铁木真的母亲与妻子在他的早期生活中是关键决策的助手,引导他统治其他部落。铁木真之母诃额仑是《秘史》里的女一号。

书里详细且独一无二地记载了她被铁木真之父也速该抢亲的过程,也速该死后养育儿子们的艰辛【6】以及化解铁木真兄弟间的矛盾,是典型的智慧性母亲形象。而到了《史集》里,她更是独立支天的女强人。【7】1206年,铁木真建立大蒙古国,将百姓和军队分封给亲人,诃额仑也得到一份。【8】

铁木真的正妻孛儿帖出生于与蒙古部世代通婚的弘吉剌部。铁木真九岁时与她定亲,按照习俗被留在岳父家中,这就是母系社会族外婚的遗风。婚后孛儿帖一度被蔑儿乞部俘虏,后被铁木真夺回。

孛儿帖的聪明和坚强对于铁木真通向权力之路而言是巨大的财富,他的一些如离开札木合,杀通天巫阔阔出等重大决策都听从她的意见。她为铁木真生下四子(术赤、察合台、窝阔台和拖雷)五女,受到蒙古人特殊的尊敬,弘吉剌部因此获得了高于草原其他各部的地位,其首领家族与皇室联姻,“生女为后,生男尚公主,世世不绝。”

《蒙古秘史》里还有一位明确能参与政治事务的后妃——塔塔儿部的也遂,她和其他后妃一起出席了讨论对抗花剌子模的忽邻勒台会议【9】,而孛儿帖本人也在诗歌中被提及,这符合上述“女性积极参与公共政治仪式和重大决策”的说法。

《秘史》还突出女性可以在公共场所提供政治建议,地位较高的也遂可以让成吉思汗立即接受她关于选立继承人的提议。在这场讨论中,术赤与察合台争夺继承权,结果双双失去资格,察合台转而推举窝阔台;在接下来的分兵时,成吉思汗特地让术赤与哲别一起在隆冬从天山南部跨越帕米尔进军费尔干纳盆地以吸引并削弱敌军主力,直接搞定了整个花剌子模机动军团,也难怪花剌子模会觉得是神兵天降;而察合台与窝阔台冒着严寒搭桥翻过北方的阿尔泰山西征,走过2000多公里抵达讹答剌。

可以说也遂的提议不仅直接影响到帝国的政治,也间接影响到军事。【10】到了灭西夏前夕,也遂在成吉思汗病倒时召集领导层全员讨论军事安排,到西夏灭亡后,也遂获得大部分西夏俘虏,这可能代表了成吉思汗对她的合理建议的赞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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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再借铁木真的救命恩人合答安聊聊“遇客婚”的问题。当少年铁木真寻求庇护时,《秘史》第85节只简单地写了一句“(赤老温)叫帖木真藏在后面装羊毛的大车里,并嘱咐他的妹妹合答安说:‘不要对人说。’”。罗桑丹津《蒙古黄金史》同,《蒙古源流》并未记载合答安照顾铁木真,只将秘史里锁儿罕失剌劝走搜查者的话转移给他的妻女。【12】

但无名氏《蒙古黄金史纲》却记载着:“锁儿罕失剌把自己名叫合答安的女儿和帖木真一起藏进装羊毛的车子里。”(译者在注释里认为这是对秘史的错误理解),一些学者认为这是遇客婚的一证,布里亚特蒙古人嘎拉仑冠布耶夫译注该书说:“这奇怪的习俗至今还残存于个别地方。让客人同自己的女儿在一起,是对客人的好意,客人对这个名誉和信赖是绝对不能破坏的。”。梁赞诺夫斯基根据卫拉特法典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为有遇客婚的痕迹,从而证明蒙古个别地方残留着这种特奇的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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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世纪蒙古妇女境遇

从21世纪的角度看,很难说成吉思汗对女儿们有完全的父爱,更多是秉持实用主义的态度,据史书记载他至少有七个女儿:火臣(《射雕英雄传》里华筝的原型)、扯扯亦坚、阿剌海、秃满伦、阿勒塔伦(以上五人为孛儿帖所生)、也立安敦和阿剌真,大都嫁给了势力强大的统治者,在不让她们受苦的同时培养她们的才能。

成吉思汗每次出征都要率诸子同行,留守后方的重任就交给女儿们,这些联姻的公主也是安在各驸马所在部落的眼线,有权调整政策并提醒父亲注意周边的不利事态。就拿开头的阿剌海举例,成吉思汗对她是如此信任,以至于在名义上其地位比经略中原的木华黎更高。

阿剌海被尊称为“监国公主”,在大蒙古国初期政治生活中起过重要作用,无论是当时还是后世对她的评价都相当高。【13】而其他几位公主虽然事迹不如阿剌海丰富,但同样是统治各部的“女王”。

蒙古帝国前四汗时期政局多变,上层权贵家庭的女性干预军政者不乏其人。除了著名的两位监国乃马真与海迷失之外,还有耶律留哥之妻姚里氏、按扎儿之妻砮丹氏、张柔之妻毛氏等。进入忽必烈时代后,各项制度相继建立,上层权贵家庭女性过问政务军务的现象在表面上消失。但在元朝仍有答己、卜答失里和奇皇后等在皇室政治中扮演重要角色,不过她们在历史上的评价就以负面居多了。

蒙古帝国建国后,成吉思汗特地赏赐了有功的女杰们【14】。这段在《秘史》中虽短,但可视之为反映蒙古社会特色的重要信息。从表面上看,蒙古社会是常规的男主内女主外【15】,但实际上在日常工作中的性别差异很小,不论男女都要照料畜群、驾驶车辆,性别之间的差异也很小。

在早期社会财富普遍匮乏的年代,蒙古人服饰单一,男女服饰没有明显区别,正如《多桑蒙古史》里所载:“其上衣交结于腹部,环腰以带束之……女服近类男子,颇难辨之。”。鲁布鲁克认为蒙古的男女都极其勤劳,在具体事务上会根据理性的偏好进行分配。【16】

游牧民族的女性和农耕民族的女性有明显的不同,她们一般身体健壮,习惯于马上生活,在生产活动和军事活动中都起重要的作用。东西方的原始史料一致承认妇女在儿女、家庭生活、财产分配上与丈夫有同等的权力。

正因为从事繁重的劳动,蒙古妇女才换来较高的家中地位【17】。《史集》的俄译者贝勒津甚至认为“成吉思汗让男人们参加战争,也会组织妇女们创造效益。他让妇女们获得了自由和权益,这是亚洲其他地区从未有过的现象。”“妇女最高职责便是其丈夫提高声望。”【18】

蒙古人有“贱老而喜幼”的风俗,但是在赡老哺幼方面有一套较好的做法,那就是“幼子守灶”:承继父辈主要财产的幼子和父母一同生活,自然承担着赡养老人的义务。诸子的地位视其母亲的等级地位而定,丈夫去世之后抚养幼年子女的寡妇能全权掌管家庭财产,直到儿女长大成人各自婚嫁后为止,因此寡妇完全享有其丈夫的地位与权利,从古早的阿阑豁阿、成吉思汗八世祖之妻莫拿伦、诃额仑再到拖雷之妻唆鲁禾帖尼等便是处于这样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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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社会生产外,蒙古女性的另一个责任就是生育。1206年蒙古军仅有不到6.5万人,到了1227年蒙古本部军也只达到12.9万人,按照匈奴时代战士人数与总人口比例为一比五来算,那时的蒙古人总数不到七十万人,面对人口稀少还要连年征战的情况,蒙古人鼓励生育,到了13世纪末,忽必烈都还震惊合撒儿原先只有四十人的子孙如今发展到了八百人,而别勒古台(二人都是成吉思汗的弟弟)本来一百人的后裔如今也只有八百人。

但鼓励生育的同时,蒙古内部严禁婚外性行为。统一的大蒙古国为妇女的安全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大概是因为自己的妻子曾被人抢走导致长子血统存疑,成吉思汗建国后颁布禁止强奸的法令,此前妇女被绑被强都被视为常态,成吉思汗自己的后妃也遂、也速干、古儿别速和忽兰都是作为战利品得来的【19】;且只有女性会因通奸处死,但如今男女都一视同仁【20】,除非花钱买命——当然这条法律并不保护敌国妇女。

到了元朝建立后,对强奸罪的判刑更是达到了空前的严厉。【21】元朝允许丈夫可以当场杀死奸夫淫妇,也允许妻子杀强奸之夫这种正当防卫:“诸妻妾与人奸,夫于奸所杀其奸夫及其妻妾,及为人妻杀其强奸之夫,并不坐。”对于奸夫杀本夫而奸妇不知情的情况,唐律规定“所奸妻妾虽不知情与同罪”,而元律“奸妇不知情,以减死论。”等帝国分裂,各汗国逐渐陷入战乱后,妇女再一次陷入不幸中。

这条禁令在13世纪的蒙古人身上起到了显著效果,柏朗嘉宾在他的游记中少数几句对蒙古人的好话里就包括“他们的妇女都很贞洁,从来听不到她们因被男子引诱而有越轨行为。”——这还是厌恶派的,亲密派的就更别提了,马可·波罗直戳了当地讲道:“鞑靼人的妇女十分重视贞洁,在行为仪态方面,世界上也没有人能够超过她们。她们对丈夫的爱情和义务也是如此。”

在19世纪,俄国在政治宣传时坚持将所有问题都归咎于所谓“鞑靼桎梏”,将据说随着金帐汗国皈依伊斯兰教,女性开始闭门不出的责任也归到成吉思汗及其后裔身上,然而当代俄国学者研究得出,隔离妇女只是莫斯科自己的发明,13至14世纪的东西方旅人全都证明蒙古妇女的地位相对较高,无论是对蒙古人敌视的柏朗嘉宾还是喜欢的马可·波罗都明确说他们并没有让妇女与世隔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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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女性的固姑冠还给欧洲带来了一阵新的时尚风潮,当时的欧洲贵妇之间流行的埃宁帽(一种配有浮华型里纱的尖顶高帽)的雏形就是固姑冠。

在那个时代,蒙古女性上战场甚至作为将军带兵并非只存在于文人的想象,而是一直发生在现实中。蕃蕃【23】早在铁木真父亲去世,部众离散时,其母诃额仑就举起纛旗亲自上马截回部分百姓(虽然不久后还是离开了),十三翼之战时更是亲自率领族人作为儿子军队的第一翼。柏朗嘉宾证实蒙古的女子也像男子一样骑马射箭。

在长子西征后,波希米亚的修士约旦宣称蒙古军队中有大量女性:“打仗打得最好的女人被认为最有魅力,就好像在我们的社会中,谁女红做得最好,会被认为比那些漂亮的女人更有魅力。”

成吉思汗的法典有如下规定:“随军行动的妇女,如遇男子退出战争的时候,代其执行军务。”西征中亚时,成吉思汗的女婿脱忽察儿战死在你沙不儿城下,其妻在围城时切断了水源,命令所有人离开城市后带领卫士进城围捕剩余,最终将该城包括工匠在内的四百人以外的所有生命全部为丈夫陪葬。这种情况不限于上层,蒙古军攻入篾剌合时,有个蒙古女人闯入一间房屋,那里的居民在她放下武装前都不敢动她一根手指,直到确认性别后一个被俘的男人才杀了她。

综上所述可以大胆地归纳:成吉思汗治下的女性要比中世纪其他任何地方的姐妹们生活得更好,14世纪的旅行者伊本·白图泰认为照此趋势将会导致两性之间完全的平等。在包括蒙古妇女观念在内的诸多因素影响下,元代女性地位在某些方面比唐宋女性高,我们从《对玉梳》、《我侬词》等作品亦能有所感觉,看起来女性有获得解放的趋势——但也只是看起来而已。

受压迫的元代女性

为了不闹出“民国军少”式笑话,这里必须强调,就像没有任何王朝适合穿越一样,封建父权社会中不可能有真正的男女平等,妇女地位只能是从属被动的,被皇帝掌嘴的皇后与被农夫打嘴巴的农妇在本质上没区别。上文说蒙古女性地位高时一直不离“相对”这个前提,不能因为部分女性群体的荣耀而得出“元代女性享有参政议事权力”的结论,个体并不绑定群体,武则天当皇帝不代表唐朝女性整体地位提高。

封建帝王自有其历史局限性,有位俄国史学家说得好:“成吉思汗的残忍度同他前后的开国者相比不高也不低,道德判断几乎无助于理解他的重要性。”【24】

公主可以监国、女人可以上阵,蒙古帝国的女性地位真这么高吗?

成吉思汗的“平等思想”只是在阶级社会的等级制度下的有限平等,他在札撒法典中规定军队毎年年初将所有姑娘的名册全部提交给君主,让君主本人以及儿子从中选择妻妾。《史集》称成吉思汗有五百名后妃,最早将此书引进中国的洪钧则怀疑五百是五十之讹,【25】其实五百和五十都不是可靠数字,因为成吉思汗的宫禁很严,很少有人知其内幕。

但由此能看出他的后妃非常多,且这在草原上是被认可的。【26】同样蒙古男人妻子的多少由其财产情况决定,一个男人能供养多少女人就可以娶多少女人,而且为了增加人口,妻子们在享有大量财富的同时彼此之间不允许妒忌。【27】

当时的宫女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在前四汗时期很多后来逐渐减少的战俘,二是送入宫里的贵族女子,三是民间选女。《史集》就记载一个蒙古部落(结合秘史应该是成吉思汗幼弟帖木格的麾下)中流传朝廷征集姑娘的谣言,恐慌的民众纷纷与同部落的人订婚嫁女,大汗窝阔台得知后,下令选出该部七岁以上的四千名姑娘,适宜的纳入宫中,部分赐给朝臣,部分送到酒馆和使馆,剩下的任由在场的蒙古人和穆斯林分取,期间姑娘们的家属都只能在一旁看着。这场惨剧后来被窝阔台认为是自己的“四过”之二。

到了元朝,忽必烈在1281-1282年间要在民间选女,但因为不少官员抵制不得不减小范围,1283年刑部尚书崔彧上书“路每岁选取室女,宜罢。”此后中国本土再未见大规模选女的记载,但元朝诸帝和贵族仍在高丽选女不断,以至于“一遇[选童女]使臣,国中骚然,虽鸡犬不得宁焉。”这些高丽女孩到了中国也只是作次妻和姬妾,能当正妻的相当少。

元朝对各族群的风俗保证一定程度上的尊重,《通制条格》载“婚姻礼制”条云:“至元八年二月,钦奉圣旨条画内一款:诸色人同类自相婚姻者,各从本俗法;递相婚姻者,以男为主(蒙古人不在此限)”。此条内容承认并保护了各民族的传统婚姻形式,也显示出政府不禁止族际通婚。

但问题就在于游牧社会一直存在的收继婚制:为了保证家族财产的稳定性,不让因寡妇再嫁使财产流向其他家族,死者的弟弟会娶寡居的正妻也就是继承者的母亲,而死者的儿子会娶生母之外已故父亲的所有妻子,也就是说平辈和异辈收继的形势都存在,蒙古寡妇如果无人收继,就不会重新结婚。

甚至有观点认为铁木真幼时杀异母兄弟别克帖儿就是为了不让他娶自己的母亲【28】,但即便这是事实,成吉思汗也改变不了长年以来的习俗。就算禁止了通奸和强奸,但收继婚的陋俗依然存在,虽然蒙古人内部被认为引起族内争端的通奸会被判处死刑,但与外国妇女通奸却是被允许的。

后来元朝皇帝在政治上接受“汉法”的同时,逐渐接受并推广儒家的女性观。忽必烈曾按蒙古习俗在汉人中推行收继婚,同时又有表彰贞妇之举。随着时间的推移,汉人、南人中的收继婚受到愈来愈多的限制,并在1330年被正式禁止。

元代女性地位情况相当复杂,这里只能简述:

和历朝历代一样,元代女性作为女儿、妻、媳、母、婆、妾时的待遇各有不同,马祖常曾这样描述妇女的三种角色:“夫人女子也,为女而能贤,为妇而能孝,为母而能慈。从其夫子,有官,有封,其所树立,迨过男子矣。”

元代汉族女性在一些情况下有财产继承权,无子之家女儿可以继承家业,但会面临本族叔侄的阻碍,即使出嫁,女儿也可以依法继承娘家的财产,户绝的家庭,出嫁女可分得财产的二分之一,父母也曾以女儿家贫等理由来追加出嫁女儿的奁产。一般来说,妇女可以从娘家婆家两方由多种方式继承,但继承权方面依然不及男子。【29】

元代对妇女的私刑存在两面性:“诸以微过辄杀其妻者,处死。诸因夫妻反目,辄药死其妻者,与故杀常人同。诸妻悖慢其舅姑,其夫殴之致死者,杖七十七。诸夫卧疾,妻不侍汤药,又诟詈其舅姑,以伤其夫之心,夫殴之,邂逅致死者,不坐。”一方面丈夫因小故杀妻将面临死刑,一方面丈夫误杀没服侍好家人的妻子则“不坐”。

元朝女性正常改嫁相对较自由,义绝条件与前代相比更广泛,使得在婚姻中有一定主动权。【30】另一方面国家对节妇、烈妇的表彰则不断得到加强,成为固定的制度,对于蒙古、色目的婚姻,政府则明文规定“不在此限”。

所以伊本·白图泰只是想当然,只要还在封建社会,无论哪个民族何种文化建立的什么王朝都不可能有真正的女性解放。

最后借用下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里的论述:只要妇女仍然被排除于社会的生产劳动之外而只限于从事家庭的私人劳动,那么妇女的解放,妇女同男子的平等,现在和将来都是不可能的。妇女的解放,只有在妇女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工夫的时候,才有可能。而这只有依靠现代大工业才能办到,现代大工业不仅容许大量的妇女劳动,而且是真正要求这样的劳动,并且它还越来越要把私人的家务劳动溶化在公共的事业中。

参考文献:

【1】1211年三皇子率领的蒙古西路军一度攻克西京,守将纥石烈执中(胡沙虎)在耶律秃花的追杀下一路逃回中都,但蒙古军没有留下驻军就离去,金将抹捻尽忠随即收复西京,获得朝廷嘉奖。可见《金史·抹捻尽忠传》:“及执中自紫荆关走还中都,诏尽忠为左副元帅兼西京留守。以保全西京功进官三阶,赐金百两、银千两、重彩百段、绢二百疋。”及《金史·循吏传》:“大安三年(1211),充宣差行六部侍郎,以劳迁本路按察使,行西南路六部尚书,佐元帅抹捻尽忠备御西京,有劳,召为户部尚书,赏银二百两、绢一百匹。”总体而言,《金史》的记录比《元史》靠谱很多,但也未记下1212年有何封赏。

【2】《元史·太祖本纪》:八年癸酉……是秋,分兵三道……帝与皇子拖雷为中军,取雄、霸、莫、安、河间、沧、景、献、深、祁、蠡、冀、恩、濮、开、滑、博、济、泰安、济南、滨、棣、益都、淄、濰、登、莱、沂等郡。

【3】关于汪古内乱的时间争议较多,一说阿剌忽失在1207年就已经死于内乱,不颜昔班继任后参加伐夏与征金的准备工作,于1211年被亲金派所杀,是镇国挟持阿剌海和孛要合南逃向金朝寻求庇护。西京是蒙古初期攻金时的重点目标,如果上述说法属实,那原因之一就是镇国的躲藏,直到“云中既下”,成吉思汗才找到公主和两王子。但如果南逃是由镇国主导,他作为亲金派肯定要躲着蒙古军,不应该往前线走,而金廷如果知道镇国南下,不可能不打敌国公主阿剌海的主意,但从史书中找不到金廷与她有直接接触的证据,与蒙古和谈时也从未掌握主动权,或许三人的“逃难云中”仅指到云中一带。按《元史·刘伯林传》“壬申岁……太祖北还,留伯林屯天成,遏金兵,前后数十战。进攻西京,录功,赐金虎符,以本职充西京留守,兼兵马副元帅。癸酉,从征山东”的记载可知成吉思汗北归后,即使刘伯林没有占领西京本身,也夺取了周边领土,如果镇国藏在这一带应该早被找到。无论如何,汪古内乱的平定发生在1212年下半年却是事实。

【4】《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虽然成吉思汗早期祖先的谱系充满了奇异和神秘的成分,但它仍透露了有着重要历史内涵的蒙古社会结构的一些有趣特点。首先,巴塔赤罕与成吉思汗之间的联系,并不是人们所想象的,只是建立在惟一的父系血统基础之上。根据蒙古人自己的“官方”记载,阿阑豁阿这名妇女,是从虚构的过去历史存在的血缘系统链上的一个关键环节。她在其他均为男性的血缘线中的重要和尊贵位置清楚地表明了蒙古社会中妇女的崇高地位,预示了她们后来将要在帝国的出现和巩固中所要扮演的重要角色。其次,部落和氏族有着虚构的祖先。虽然从理论上讲,蒙古部落和它的高贵氏族孛儿只斤的所有成员都有亲缘关系,但每个部落或氏族的成员都包括非男性亲属的群体。外来成分的融合——他们是出于政治目的而联合起来的依附氏族或群体——在朦胧的和传说中的过去,仅仅用“发现”共同的祖先这一权宜之计而实现。这样,正如我们先前所探讨的,部落和氏族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为产生的,是用编造系谱、用神话传说的祖先给血统上无关的各部分提供虚构的血缘亲属关系来实现的。这样的作法使无关的种族群落间有了后来制造出来的共同血统(也就有了相互的义务),它是草原游牧部落间国家形成过程中的一个共同与必要的因素。

【5】《史集》第一卷第一分册里讲了一个草原版“木马计”:1100年,克烈部首领马儿忽思(《辽史》作磨古思)被塔塔儿部首领擒获,送至辽廷处死后,其妻忽秃黑台将一百只羊、十匹马和一百袋酒送给塔塔儿首领,酒囊中藏有百名勇士,等首领宴饮时,勇士们从皮袋中跳出,将塔塔儿大部分贵族全部杀死。

【6】《蒙古秘史》第74节:

生性明智的诃额仑母亲,

穿着百结的衣服,

扎着破乱的裙子,

来往于斡难河畔,

采拾杜梨野果,

抚育着幼小的儿子们,

谋度这艰苦的日子。

生性贤能的兀真母亲,

手持桧木橛子,

来往于察把赤木地方,

掘取红蒿草根,

抚育着聪明的儿子们,

谋度这艰苦的日子。

【7】《史集》:(诃额仑)在他父[死]后年幼之时,[她]教育了他,[保持了]全部军队,不止一次亲自率军出征,把他们一直装备和维护到成吉思汗成为独立自主的专制者、达到世界支配者的地步。

【8】《蒙古秘史》第242节:成吉思合罕降旨赐百姓给母亲、诸子、诸弟等说:“建国时辛苦努力的是我的母亲吧!是我的长子拙赤吧!是我的幼弟斡惕赤斤吧!”

【9】《蒙古秘史》第254节:正要出兵的时候,也遂合敦向成吉思合罕奏说:“合罕越高山,渡大河,长途远征,要紧记国家人民的管理。你亲身制订的万姓的法令,要完全记住。你像高山似的金身,如果倒塌了,你的蒙古国家,由谁来统治?你像柱梁的金身,如果倾倒了,你的神威大纛,由谁来高举?你的四个儿子之中,由谁来执政?儿子们、兄弟们、属民百姓们、以及后妃等人,请合罕给我们留下圣旨!”这样地奏请。成吉思合罕降旨说:“虽然是妃子,但是也遂所说的话是很对的!各位兄弟、儿子们、孛斡儿出(博尔术)、木合黎(木华黎),你们谁也没有提出这样的话。”

【10】虽然蒙古北路军所要面对的困难比南路军稍微小一点,但他们从克鲁伦河出发,除了在额尔齐斯河与哈剌鲁可以补给一下,沿途全是茫茫雪原和荒漠,甚至在途中遭遇一场罕见的夏季暴风雪。很显然,成吉思汗攻花剌子模之战中,第一步让术赤和哲别佯攻费尔干纳,试图将花剌子模主力吸引到费尔干纳地区,是成功的。花剌子模主力不再固守锡尔河防线,而是被吸引到费尔干纳,结果被哲别军歼灭大半,随后成吉思汗让阿剌黑等人进兵忽毡,只遭遇了帖木儿灭里率领的少量兵力就证明了这点。之后术赤沿河而上清理锡尔河防线的城市,哲别继续在费尔干纳扫荡,同时成吉思汗本部成功突破锡尔河防线闪击不花剌,尽管花剌子模兵力比成吉思汗更多,但由于单兵野战能力的差距,实际战力是不如蒙古甚多的。

公主可以监国、女人可以上阵,蒙古帝国的女性地位真这么高吗?

综上所述,花剌子模之役并非什么像早期西方史料(如《纳昔儿史话》说蒙古军有80万人)所说的资源优势的泰山压顶之战,本质上是以弱胜强的神来之笔。

【11】《蒙古秘史》第265节:狗儿年(1226年)的秋天,成吉思合罕要去征讨西夏。带着也遂合敦……成吉思合罕坠下马来,受伤很重……过了一夜,次晨,也遂合敦说:“皇子们、大臣们商议!合罕的身体夜间体温极高。”

第268节:猪儿年(1227年),成吉思合罕逝世。逝世前,分给了也遂众多的西夏百姓。

【12】《蒙古秘史》第86节:第三天,“我们自己的人把他藏起来了吧?先搜查自己的人家。”挨家搜查,来到锁儿罕失剌家里。屋里、车子和铺底下都搜遍了,最后搜到装羊毛的车子旁,把车门前面的羊毛拉下,快露出帖木真的脚。锁儿罕失剌说:“这样热的天,羊毛里怎么能藏着人?”搜查的人们下来走了。

《蒙古源流》:第二天,泰赤乌人挨家搜寻,来到锁儿罕·失剌搜查。正要搜查那羊毛车,锁儿罕·失剌的女儿温良的合答安哭着说:“为什么为了外人,大热天折腾自己子弟?”他的妻子也气冲冲地说:“这么热的夏天,羊毛里怎么能藏人?你们为什么怀疑自己人?!”她上前阻止,那些人就撤回去了。

【13】《元史·阿剌兀思剔吉忽里传》:明慧有智略,祖宗征伐四出,尝摄留务,军国大政,率咨禀而后行,师出无内顾之忧,公主之力居多。

《蒙鞑备录》:其国(汪古部)乃鞑主成吉思之公主必姬权管国事……今领白鞑靼国事,日逐看经,有妇女数千人事之。凡征伐斩杀,皆自己出。

【14】《蒙古秘史》第215节:成吉思合罕又说:“对同族的妇女们给予赏赐!”

【15】《马可·波罗游记》:一切买进卖出的商业都由妇女经营,丈夫和家中所需要的每样东西也都由她们准备。至于男子的时间全都用于打猎放鹰和军事生活方面。

【16】《鲁布鲁克东行纪》:妇女的责任是:赶车,把住室搬上和搬下车,制造奶油和格鲁特,装饰和缝补皮革……男人生产弓箭,制作马镫、马衔及马鞍,他们修房造车(的框架)。他们照看马匹,挤马奶,搅拌忽迷思即马奶子,并且制作盛它的皮囊。他们也看管骆驼和装卸它们。男女都看管绵羊和山羊,挤羊奶的有时是男人,有时是女人。

【17】《柏朗嘉宾蒙古行纪》:少女和妇女也象男子一样敏捷地骑马和驰骋。我们还发现她们都随身携带弓弩和箭囊。无论是男还是女,他们都可以长时间地骑在马背上……他们的妻子从事各种劳动,如缝制皮袄、衣服、鞋、马靴和各种皮货;她们甚至还会驾御大车和进行维修,为骆驼装驮,在一切工作中都很敏捷和迅速。所有的女子都在家中大权独揽,某些人还象男子一样射箭。

《蒙鞑备录》:其俗:出师不以贵贱,多带妻孥而行,自云用以管行李衣服钱物之类。其妇女专管张立毡帐,收卸鞍马、辎重、车驮等物事,极能走马。

《北虏风俗》:人言虏多受制于妇,非其妇性独悍,夫亦有所挟耳。凡衣服冠履一切巨细之事,皆出其手,夫自持弓射猎外,一无所事事也。平则司牝鸡之晨,怒则肆狮之吼,功多而骄,劳多则放,势固然也。

【18】《史集》:(成吉思汗)又说:“男人不能像太阳般地到处普照着人们。妇女在其丈夫出去打猎或作战时,应当把家里安排得井井有条,若有使者或客人来家时,就能看到一切有条有理,她做了好的饭菜,并准备了客人所需要的一切东西。[这样的妇女]自然为丈夫造成了好名声,提高了他的声望,而[她的丈夫]在社会集会上就会像高山般地耸立起来。人们根据妻子的美德来识丈夫的美德。如果妻子愚蠢无知,放荡不羁,人们也还是根据她来看丈夫的。”

【19】《蒙古秘史》第112节:

把在不儿罕山攻打帖木真等的三百篾儿乞惕人

连他们的子孙们,

像吹灰似的屠杀。

余下的妇女儿童,

掳作看门的奴隶。

有些貌容好的,

就优待收留了。

【20】《柏朗嘉宾蒙古行纪》:他们的法律和习惯之一是杀死被当场捉奸的通奸男女。对于一位未婚少女的情况也是如此,如果她与某一位男子私通,那就要把她与奸夫一起杀死。

【21】《元史·刑法志》:强奸有夫妇人者死,无夫者杖一百七,未成者减一等,妇人不坐……诸强奸人幼女者处死,虽和同强,女不坐。凡称幼女,止十岁以下……诸强奸十岁以上女者,杖一百七。

【23】《马可波罗游记》:其父(海都)远征辄携女与俱,盖扈从骑尉中使用武器者无及其女也。有时女自父军中出突敌降,手擒一敌人归献其父,其易如鹰之捕鸟,每战所为辄如是也。”

【24】然有一事甚为奇突。曰:

汗一日问博尔朮等曰,人生何者最乐?博尔朮答曰,春日携名鹰,跨骏马,穿华服以出猎,观搏落之飞禽,最乐。其他诸将所答,亦略同。汗曰不然,歼灭仇敌,夺其骏马,纳其妻女,备于后宫,是人生之最大快乐也。

此乃对成吉思汗盛放恶声者,所必引用之文句也。余辈亦不敢谓其为讹闻,写捏造。然一种语言,必当考究其为何时何地之言。骤观此语,无论如何,皆将认汗为狞恶之人物。若为灭塔塔儿蔑儿乞时之感想,则大有斟酌之余地。汗对塔塔儿与蔑儿乞,就蒙古部设想,就一家设想,自身设想,皆实有不共戴天之仇。彼欲灭此宿仇,已不知几次祈祷而乞天之助。今始如愿,则其满足,盖在想像之外。当此之时,作如上之言,在诸将之前,披沥真情,亦不为过也。纳敌人妻女以备后宫者,亚历山大亦曾为之。当时彼等并不认为罪恶也。

【25】《元史·后妃表》里只列出三十九位后妃的名字,要知道宋濂等人编此表可谓煞费苦心,他们能从散见于各简牍的资料中查出二十三后十六妃,连只见于“岁赐”的八不别歹妃子都没落下。

【26】罗桑丹津《蒙古黄金史》记载了这样一个传说:成吉思汗东征朝鲜时被朝鲜公主忽兰的美丽吸引,滞留此地三年不返。孛儿帖派使臣去探视,成吉思汗得知国内情况后启程回国,途中担心孛儿帖的态度,于是木华黎奉命向孛儿帖告诉实情,后者听后大度地说:

“一位出色的射手,常常一箭双雕。

一个男子汉图快乐,可娶姊妹一对。

未调教的马背上,可背马鞍,

夫人之上可再娶夫人,多娶几个有何不好。”

虽然这个故事本身虚构得很明显:忽兰是蔑儿乞人而非朝鲜人,成吉思汗也从未滞留朝鲜,但其中表现出的价值观却值得关注。

【27】《黑鞑事略》:霆见其俗,一夫有数十妻或百余妻,一妻之畜产至富。成吉思立法,只要其种类子孙蕃衍,不许有妒忌者。

【28】《蒙古秘史》并未记载别克帖儿的年龄,从他能公然抢夺铁木真兄弟的猎物、能够进行放牧仅有的九匹马这种全家最重要的工作以及面对兄弟的弓箭时说出成熟的话语来看,他很有可能比铁木真年长。

【29】《元典章》规定:“应嫁妇人,不问生前离异,夫死寡居,但欲再适他人,其原随嫁妆奁财产等物,并听前夫之家为主。”“若母寡子幼,其母不得非理典卖田宅。”但也规定“妻家所得财产,不在均分之限。”妇女依然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奁产,如任正卿的妻子为了家庭生计“尽斥奁具买田南山下。”关于元朝汉族女性财产继承权问题争议颇多,仅存此一说。

【30】元代增加的义绝条件大致有如下六类:夫之父强奸或调戏子妇者;夫严重虐待妻者;夫迫妻为娼者;夫嫁卖妻者;妻严重虐待夫前妻子女者;夫强奸妻夫女者。(均出自《元典章》卷十八、四一、四五)

【31】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只要妇女仍然被排除于社会的生产劳动之外而只限于从事家庭的私人劳动,那末妇女的解放,妇女同男子的平等,现在和将来都是不可能的。妇女的解放,只有在妇女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工夫的时候,才有可能。而这只有依靠现代大工业才能办到,现代大工业不仅容许大量的妇女劳动,而且是真正要求这样的劳动,并且它还越来越要把私人的家务劳动溶化在公共的事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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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23-05-02 14: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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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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