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喜欢)一个人,肯定是被TA身上的某一个点吸引了
试想一下,当我们去追求某个人或者被某个人追求时,如果我们对TA没有任何的感觉,我们会被TA吸引吗?答案肯定是不会的。
当我们付出行动去追求某个人的时候,可能是因为TA帅气/漂亮的外表,也可能是因为TA温柔脾气好,我们不可能在对一个人没有任何感觉的情况下,去对TA展开疯狂的追求。
在网络上或生活中,我们都会看到一种情景——两个人从相遇到相识、到相知、到相爱,最后经过无数个艰难岁月的考验,依然不离不弃,同甘共苦,修成正果。
无论生活多么艰难,二人依然相依为命,经过努力奋斗,终于事业有成,二人过上了相对富裕的生活。
男人成为成功人士之后,吸引到了很多的追求者,但男人心里清楚,这些追求者很多都是为了能够跟着自己过上富裕的生活,而陪着自己度过艰难岁月的,只有那个她,所以他才会对她不离不弃。
所以,爱一个人是需要理由的,如果不曾被某个人身上的某个点所吸引,那为什么会选择跟TA在一起呢?为什么会忠贞不渝地去爱TA呢?
既然不爱,何须借口?
男(女):我们分手吧!
女(男):为什么?
男(女):我们不合适。
这或许是很多情侣走向终结的万能句式——分手吧!为什么?没有为什么,就是不喜欢了!
这话听起来有点渣,好像有一种“玩腻了“的感觉。其实就是在告诉我们,不爱一个人是没有理由和借口的。如果非要死缠着一个人要理由和借口,TA能给你找到很多种理由,直到某个理由刺痛了你,让你对TA死了心。
所以,如果我们接收到了分手的信息,请不要再死缠烂打,与其死磕让自己被伤得更深,不如接受分手的事实,告诉自己:“失去一棵歪脖树,得到一片大森林”
不爱,没有理由和借口,如果非要给自己一个受伤的理由,那不过是,有些人明明是过客,我们却把TA当成了贵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