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_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教务处在哪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为:020-84817515,教务处是学校的重要部门,负责学生招生、课程安排、成绩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如果您有任何关于学习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该电话联系教务处。同时,学...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为:020-84817515,教务处是学校的重要部门,负责学生招生、课程安排、成绩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如果您有任何关于学习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该电话联系教务处。同时,学生也可以在学校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以便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

一: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

一、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20-83502785、020-83594914,该校联系地址为中国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1号、邮编为510091。

二、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简介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与广东开放大学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学校设有中山和南海两个校区。主校区坐落于伟人孙中山故里中山市风景如画的五桂山风景区,占地1000余亩。校园青山环抱,绿荫掩映,优雅静谧,是环境优美的绿色学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学校设有人工智能学院、工程技术学院(物联网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标准化学院)、机器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法律与行政管理学院(健康产业学院)、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应用外国语学院、乡村振兴学院、汽车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等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约1.2万人。

学校秉承“自强立德、经世致用”的校训,坚持“一体两翼三化”的发展战略和“开放办校、技术立校、创新强校、人才兴校、质量荣校”的发展思路,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构建开放共享的制度体系,实现与行业企业协同发展、职业教育与开放教育协调发展,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建立中高职融通、专本衔接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基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建设高水平高职院校而坚实迈进。

专业建设

学校主动适应珠三角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需求,以行业和职业需求为导向,开设专业42个,涵盖电子信息、制造、土建、财经、旅游、公共事业、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传媒、法律等9个大类,初步形成了以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等工科专业为重点,投资与理财、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为支撑的专业布局。

师资队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现有正高职称41人、副高职称119人、博/硕士生导师4人、博士59人、硕士394人、“双师素质”教师366人。现有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模范教师5人、广东省高校教学名师2人、“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1人、广东省优秀教师19人、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校级培养对象18人,6名教师被聘为广东省高职专科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2名教师入选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和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吸引计划。

人才培养

学校坚持培养“责任意识强、技术技能强、拓展能力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办学多年来,学校累积为地方输送毕业生超过3万人。学校生源质量高,第一志愿上线率100%;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平均达到99% 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90% 以上,就业呈现“五高一强一低”的态势(就业率高、就业质量高、就业满意度高、专业对口率高、职业期待吻合度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离职率低)。学校被评为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督查优秀等次院校。近年来,学校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各1项,“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2项,省级以上技能竞赛奖65项。

教学科研

近年来,学校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为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承担纵向课题93项,其中省级以上科研项目74项,省科技厅重大专项2项(资助经费600万元);承担横向课题33项,校内科研课题立项263项,获得专利51项,发表论文856篇。

创新创业

学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构建创新创业教育普及化、融合化、专业化并行发展的“三化并进”教育体系;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课程教学融合,建设基础启蒙类、兴趣引导类、知识技能类、实践实训类梯级课程体系。学校与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建教育物联网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与广州市茂名商会、广东万讯网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建“三合一”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大街建成投入使用。

办学成绩

学校拥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1个,省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个,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3部,省级高职教育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5项,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1项,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项目1项,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质课程2门,省级教改项目14项,省级教学标准1项。学校建有各类实训基地33个,其中省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公共实训中心2个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7个。学校与120余家企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40个。

二: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

1、校长:校长主要是负责处理日常的校务事件,不仅仅要负责对外联系,丗时还要负责学校内部的协调工作,在学校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主导作用。

2、教导处主任:主要是组织学校教学业务以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且领导各科教学研究组和学年组,做好平时的教学工作。主要是统筹教导处全面工作,检查协导处掌管范围内的工作。

3、总务处主任:总务处主任主要是负责投票你不理后勤服务的工作机构,不仅仅要负责相关经费的安排以及使用,同时还有物资的供应以及保管,为的就是可以更好的为教学服务。

4、教科室主任:主要是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的相关工作,并且还要协助校长去制定并且实施学校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计划以及检查和总结。

5、教研组组长:教研组组长不仅仅要组织教育方针,教学大纲的学习以及学科的教学研究。同时还要检查本学科的教学进度,并且组织本学科的教师进行进修,从而帮助教师提高业务水平以及教学能力。

学校的行政职务比较多,不同的行政职务有着不同的工作职责。只有做好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才能更好的为教学工作提供服务。

三: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教务处官网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市管干部进行任职前公示。

尚洪波,男,1963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两委办”企事业指导部副部长(正处长级)、文秘办公室主任,长春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综合调研处处长,长春日报社副社长,现任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拟任长春市正局级领导职务。

黄德军,男,1968年7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政府办公厅文教办副主任,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副局长(正处长级)、党委书记、局长,长春市朝阳区副区长,长春市朝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现任长春市朝阳区委副书记。拟任长春市正局级领导职务。

高洪洲,男,1968年3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榆树市青山乡副乡长,榆树市泗河镇党委副书记,榆树市怀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榆树市红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书记,榆树市城发乡党委书记、乡长,榆树市弓棚镇党委书记、镇长,榆树市弓棚镇党委书记、镇长(副县级),榆树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现任榆树市副市长。拟任长春市县(市)党委副职。

闫伟,男,1971年3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榆树市新庄镇副镇长,榆树市五棵树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榆树市育民乡党委书记、乡长,榆树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榆树市五棵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五棵树镇党委书记、镇长,榆树市五棵树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现任榆树市副市长。拟任长春市县(市)党委常委。

余鹏,男,1965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委组织部研究室副主任,长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局综合室副主任(正处长级)、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办公厅副主任,现任长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单淑娟,女,1964年6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反贪污贿赂局综合处副处长、处长,长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委员会第三执纪监督室副主任,现任长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委员会第三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康健,男,1973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长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委员会第四执纪监督室副主任,现任长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委员会第四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李春艳,女,1965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副处长、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处副处长、反渎职侵权局侦查处处长、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处处长,长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委员会第五审查调查室副主任,现任长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委员会第十二审查调查室副主任。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孙忠东,男,1969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助理调研员、干部教育处副处长、处长,现任长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刘险峰,男,1971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委宣传部副处级干部、正处级干部,现任长春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臧建平,男,1968年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委统战部干部处助理调研员、党派工作处副处长、港澳侨联络处副处长,现任长春市委统战部港澳侨联络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卢长林,男,1972年5月生,满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群政法编制处副处长,长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府编制处处长、行政编制处处长,现任长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孙盛锋,男,1978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共青团长春市委员会干训班主任、六级职员,共青团长春市委员会县区部副调研员、副部长、部长,现任长春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主任。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孙迎伟,男,1973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处副处长,长春市政府民生工作办公室综合计划处副处长、处长,长春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处长,现任长春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五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任广翔,男,1972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信息中心秘书处副处长,长春市信息产业局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大数据应用推进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现任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兴产业推进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祖文波,男,1969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就业服务局招工职业介绍处副处长、处长,现任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副局长。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马俊,男,1974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技术处副处长,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总工程师,现任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正处长级)。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杜大海,男,1974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调研处副处长、处长,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办公室主任、人事教育处处长,现任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干部人事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崔巍,男,1974年7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房产档案馆(房地产信息中心)副主任、长春市房地产交易(房产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副主任、党支部书记,长春市房产档案馆(房地产信息中心)党支部书记,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局长,现任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局长。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王东亮,男,1975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金融处副处长,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处副处长、处长,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发展处处长,现任长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银行保险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孙爽,女,1973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共青团长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学校部部长、宣传部部长、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长春市委政法委法学会秘书长,长春市政府办公厅正处级干部,辽源市委副秘书长(正处长级),现任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部长。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吕莉,女,1963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委党校(长春市行政学院)管理教研室副主任,现任长春市委党校(长春市行政学院)教务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刘玢,男,1974年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电视台影视部副主任,长春广播电视台第二频道工作部主任,现任长春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主任。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杨勇,男,1972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副主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处长,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处长级),现任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部长。拟任长春市市属高校副职(试用期一年)。

李鑫,男,1968年7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南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执法局)副局长(正处长级),长春市南关区富裕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长春市南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拟任长春市副区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张鸿翼,男,1971年6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编制处副处长、处长,长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改革处处长,现任长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改革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县(市)党委常委。

对上述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信函、电话、短信、网上举报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一处(举报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6号

邮编:130041

举报电话:0431-12380

短信举报平台:13194312380

举报网站:

http://www.jl12380.gov.cn/cc

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6日。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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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23-06-26 06: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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