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英时(于英生)的妻子名为韩露,是一位出色的女演员和歌手。她从小接受音乐和舞蹈的训练,曾获得多项荣誉,在香港娱乐圈中享有盛誉。韩露与余英时相识于1976年,他们于同年结婚,育有一子一女。二人婚姻一直十分美满,被誉为娱乐圈里的模范夫妻。韩露以其优美的歌声和出色的表演技巧征服了无数观众,是香港娱乐界的名副其实的巨星。据悉,韩露现已经从演艺圈退休,专心照顾家庭和孙辈。
在十二年的时间里,为何一个“故意杀人犯”会先后经过法院六次审判?六上六下的审判中,一名“杀妻者”嫌疑犯,从“死缓”走向“无期”,已经生效十几年的判决,为何如今宣布无效?
在面对矛盾重重的证据时,为何同一法院会做出两种截然相反的判决?沉冤19年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真正的凶手又身在何处?
于英生
今天就让我们深入地走进震惊全国的“于英生杀妻案”,揭露沉冤19年案件背后那些不为人知的故事。
1996年12月2日,冬天的江淮大地北风呼啸,万木凋零。
这天安徽省蚌埠市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情节恶劣的室内凶杀案。
上午,位于蚌埠市中心繁华地带的南山路74号一单元一号住房内,年逾六旬的韩玉书发现自己的女儿韩露被人残忍地杀害在家中,作案现场惨不忍睹。
居民楼
据韩玉书回忆,这天中午11点40分,他向往常一样,将自己的外孙于典从学校接回家。在快到家门时,发现家中的铁门未锁,这令韩玉书很是诧异。
因为自己女婿于英生因为工作原因早早地便出门了,自己的女儿白天也需要上班,临走之时应该也会将铁门锁好,可现在怎么会敞开呢?
带着疑惑的爷孙俩推开了里面的木门,顿时一股浓烈的液化气味夹带着阵阵血腥味扑鼻而来,起初韩玉书还以为家里进贼了。
但是当他来到女儿房间时,眼前的景象差点让爷孙俩晕厥过去,自己的女儿韩露毫无声息地躺在一大片血泊之中,场面惨不忍睹。
韩玉书强忍着恐慌,立刻跑出去喊人来救她,可等到人来的时候,韩玉书女儿的脉搏已经停止了跳动。
警察
二十分钟后,蚌埠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在对韩玉书进行安抚后,开始现场采样取证。
案发现场的门窗没有明显被破坏的痕迹,整个房间内没有明显的激烈的打斗痕迹,死者脖颈上有几条明显的刀伤,根据现场的血迹可以初步确定此地便是第一案发现场。
在厨房内,民警发现了打开的煤气罐,和一根还没有完全燃烧完毕的蜡烛,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的线索,在现场并没有提取到除被害人和家属之外的指纹。
通过案发现场的研判,民警基本可以确定是熟人作案。
于英生
之后的几天,刑侦人员通过对韩露尸检发现,死者的死亡原因并不是由于脖颈上的外伤,而是机械性窒息死亡,同时法医还在死者的体内提取到精液残留,这证明死者死前一定是遭受过侵犯。
根据这些证据办案民警得出结论——这是一起强奸杀人案。
在1996年的蚌埠发生这么一起恶性的强奸杀人案,立即引起了当地警方的高度重视,于是很快成立专案组调查此案。
通过专案组的走访,发现了一个“重大线索”,死者韩露与自己的丈夫于英生经常吵架、夫妻关系长期不和。
因为是熟人作案,故韩露的丈夫于英生有充分的作案动机,所以蚌埠警方立即将韩露丈夫于英生作为本案重大嫌疑人拘留起来。
于英生
“犯罪嫌疑人——于英生”在被捕时才刚刚而立之年,正处于自己事业的上升期,当时的于英生正担任着蚌埠市东市区的区长助理,兢兢业业工作口碑很不错。
同时他的父亲于道兴也是当时蚌埠政府的一位老干部,在蚌埠市任职多年,在人们的眼中是一位勤劳民事的好干部。
原本于英生的事业前途一片光明,但这次的被捕将他带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在于英生被捕后的十天之后,蚌埠市刑侦大队宣告本案告破,并且向广大市民公布了这起案件的细节:被害人韩露与其丈夫于英生长期不和,案发前一天,韩露与其丈夫于英生上街购物,其丈夫发现韩露钱包内有2800元现金来路不名,遂于英生质问韩露钱财由来。
于英生
两人就此事发生激烈争吵,案发当日,正在上班的于英生越想越气,怀疑妻子韩露在外有外遇,遂折返回家中,继续质问钱财由来,两人当即发生口角,一怒之下的于英生失手掐死妻子,并且伪造成入室盗窃强奸杀人的假案发现场。
虽然死者韩露体内提取的精液DNA与其丈夫于英生并不匹配,但是案件通告中显示,这是于英生杀人后,利用他人使用过的避孕套伪造的假案发现场。
随后提起了公诉,而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警方提供的证据进行比对审理后,当庭判处于英生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入狱后的于英生不服此次判决,并坚持表示自己无罪,在服刑期间再次向安徽省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二审申诉,但是经过安徽省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后,检察官依旧认定:维持原告一审判决。
于英生虽然对法院的判决感到不公,但是中级人民法院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最终宣判都是无期徒刑,无奈的于英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自己漫长的12年。
于英生
但是入狱后的于英生从来没有放弃过为自己申辩,即使在法院判决之后他依旧坚称自己没有杀人。
同时他的父亲于道兴、哥哥于宁生等人也始终坚信于英生不会是这样的人,即便于英生已经入狱服刑,父兄二人也从来没有停止过为于英生上诉,况且在他们眼里整个案件疑团重重,没有确凿的证据便如此轻易将于英生判成无期,断送了于英生大好的前程,父兄二人坚决不服。
而父兄二人的坚持上诉也让事情有了一丝的转机。
1998年9月14日,安徽高级法院认为于英生案证据不足,应重新审判,但此事却一直拖之又拖,在这背后似乎有一双无形的大手在操控着整个事件。
于英生
虽然当时并没有重新审判,但是于道兴、于宁生二人却从检察院手中掌握了一个关键性的证据:在当年的案发现场,还提取到两枚并不属于家属的指纹,并且这两枚指纹很有可能属于真正犯罪嫌疑人的!只是当时的刑警隐瞒了这个事实!
得到这一重磅的线索父亲于道兴更加坚信自己的儿子是冤枉的!
在于英生服刑期间,于英生的父母时常来看望他,并且将上诉的最新进展告之于英生。入狱后的于英生万念俱灰,时常有轻生的想法,面对二老时通常都是掩面痛哭。
不过最后在二老的鼓励下于英生重拾信心,他认为自己不能遭受这般不白之冤,在狱中他自学法律专业的书籍,服刑期间重来没有放弃写信上诉,可是这一申诉就是十二年!
时间一转眼便来到了2012年,此时离于英生服刑已经过去了十二个年头,时年的三月,中央政法委颁布《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
冤案报道
狱中的于英生得知这个消息后激动不已,他认为这是自己沉冤昭雪的大好机会。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一位老同志便来到狱中找于英生谈话,而这个人便是当时时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一处处长张厚琪,在和于英生长达三个小时的谈话间,张厚琪就当时审判的重要证据重新向于英生了解情况。
于英生究竟是不是被冤枉的?指控他谋杀妻子的证据究竟是不是充分?
这两个问题一直在张厚琪的脑海里不断盘旋,在通过和于英生的对话,以及于英生父亲等人的申诉书来看,他认为这个案件确实存在大量的疑点。
警察
随后他调取当年的卷宗,详细查阅,最终启动了对“于英生杀妻案”的复查程序,并最终完成了一份长达一万三千字的复查报告。
在这篇长达一万三千字的复查报告中,最主要的几个问题在于:第一、于英生作案时间的问题,因为在短短几个小时内,于英生要完成送小孩、吃饭、杀人、伪造现场并且从容不迫的返回工作地上班,这是基本不太可能的事情。
第二便是在死者体内提取到的DNA鉴定问题,最后一个便是六天六夜疲劳审讯的问题。在整个案件笔录中,于英生的有罪供述极其不稳定,关于作案的细节,每次的审讯于英生都表述的不一样,很有可能在六天六夜的疲劳审讯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可能!
同时在对当年公安机关出具的《杀人现场手印检验报告》的审查中,检察官们发现了一个致命的瑕疵!在当年的现场勘察过程中,刑侦技术人员明明在现场南侧和北侧的床头柜上分别提取了两枚指纹。
警察
可是在这份《杀人现场手印检验报告》中却并没有这一叙述,这也就意味着,当年提取的两枚指纹,公安机关并没有依法做出鉴定!
在案发现场提取的26枚指纹之外,为什么还有两枚没有被警方录入?当年依据这份指纹报告得出的“案发现场没有其他外来人员进入”的结论瞬间被检察官们推翻。
在针对于英生案件的复查中,针对诸多存疑的证据,检察官们得出了一个结论:不排除有外来人员作案的可能!并且这个概率极大!
在面对缜密的审查证据,2012年9月3号安徽检委会一致讨论通过,由安徽省委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查院提起抗诉。
2013年的新年刚过,在狱中的于英生迎来了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提审。此时的于英生预感到自己的冤情即将昭雪,自己的冤情已经惊动了最高人民检察院。
于英生
2013年5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时年8月13号安徽省最高人民法院抽调精干力量就“于英生杀妻”案再审,在法庭上法官综合原有证据分析:“于英生有罪供述不成立,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驳回原审判决,改判于英生无罪。”
听到这一判决结果,于英生当庭失声痛哭起来,十几年的冤屈、十几年的不甘、十几年的心酸终无数的情绪于在此刻爆发出来。
从意气风发的壮年到如今的年过五十,平凡路上的无尽心酸和坎坷终于不负有心人,也终于等来了这句“无罪释放”。
于英生
在出狱的那一刻,于英生感慨万千,在这十几年为自己伸冤期间,他的父母也相继离开了人世,始终坚信他清白的父母终究还是没能等到他沉冤昭雪的这一天,虽然路途坎坷,可他终究还是能给自己的父母一个交代,若其父母泉下有知相信也会感到欣慰!
在于英生被当庭宣告无罪之后,检察机关随即将从辽宁调取的当年韩露身上提取的DNA图谱移交公安机关。当地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通过DNA图谱的线索、紧密排查,最终将真正的犯罪嫌疑人武钦元抓捕归案。
2013年11月27号,真正的犯罪嫌疑人武钦元落网。至此,这起延续了19年的血案终于宣告破案。
2015年1月5号,被告人武钦元在法庭上对杀害于露一案供认不讳,法院当庭宣判:武钦元犯强奸罪、杀人罪、伪造现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生。
于英生
据武钦元交代,自己在很早之前就见过韩露,两人也是相熟,见面之初武钦元就被韩露的美貌所迷住,千方百计打探到韩露的住址。
12月2日的这天上午,武钦元闲来无事路过韩露家中,正巧看到韩露穿着睡衣在家里晾衣服,色迷心窍的武钦元上前搭讪,被拒绝后,通过暴力对韩露实施了强奸。
由于韩露的拼死反抗,色欲熏心的武钦元竟然用枕头将韩露活活闷死,并且制造了入室盗窃强奸的假象,并企图用煤气罐引爆现场,毁尸灭迹。
武钦元在庭审现场不断地对于英生说着对不起,但是一句对不起,就能挽回韩露的性命吗?一句对不起,就能抵消于英生17年的牢狱之灾吗?当武钦元在这十几年悠闲快活的时候,为什么没想到对不起呢?
于英生
武钦元的种种行径令人发指,最终他也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犯罪嫌疑人的定罪,于英生终于恢复了自己的名誉,回归了平静的生活。在工作上,国家对于他也给予了相应的补偿:
一、恢复于英生的公职人员的工作身份,并按照正常待遇,提职到正科级,调任于英生为蚌埠市民政局某科室的主任科员。
于英生
二、一次性补发于英生17年的公务员工资,加上在经济上赔偿于英生各种损失,共计100多万元人民币。
正义虽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
于英生案尘埃落地的同时也引起了我们更多地思考:所有的冤假错案的产生,不仅仅是当事人的遗憾和悲哀,更是国家法制化进程的巨大疮疤。
在当年那种大环境下,鉴于破案能力、技术手段等原因,冤案错案难以避免。可是现如今,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的不断健全,司法公平公正进程加速推进,相信在未来,类似于英生这样的悲剧将不会再重演。
来源:陕西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