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适用于)

在现代商业世界中,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和规范性越来越受到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这一领域的两大支柱,对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计基础工...

在现代商业世界中,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和规范性越来越受到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这一领域的两大支柱,对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主要包括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确保企业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时遵循一致性和可比性的原则。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则旨在建立一套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以保护企业财产、提高工作效率,并预防和发现潜在的经济犯罪行为。本文将详细探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重要性及其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适用于)-第1张图片-东江百科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哪些基本要求?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四项基本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四项基本要求,就是这项制度的四项基本内容,或者说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四项重要的法律规范。

第一项要求是指,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应当实行职务分离,各有明确的职责,不能交叉任职,混淆不清;这些职务只有分离,才能形成相互制约,分离是制约的前提条件,职务分离和制约是实行内部控制的有效措施,可以防止因职务重叠、权力集中、职责不清而造成的种种弊端,实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第二项要求是指,对于重要经济业务事项应当有明确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在这种程序方面应当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法律原则,实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减少盲目决策,防止程序混乱,内部失控,造成损失。

第三项要求是指,财产清查作为加强会计管理、保证会计核算准确性的一项重要措施,应当建立财产清查制度,规范财产清查工作,通过财产清查改善经营管理,保证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四项要求是指,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应当使之制度化,有规范地进行,遵守订立的程序,无论是由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还是由其他监督机构和人员进行的审计,都应当是对单位会计工作的控制和实行再监督。

2、会计人员吗?单位内部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

不包括。《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明确规定了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虽然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但内部会计监督不仅仅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事情,单位负责人应当积极支持、保障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好会计监督职权。根据规定,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3、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文件性质

会 计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人员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人员,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

(一)出纳;

(二)稽核;

(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五)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七)会计监督;

(八)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九)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第三条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四)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第四条会计人员具有会计类专业知识,基本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表明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判断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第五条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结合会计工作需要,自主任用(聘用)会计人员。

单位任用(聘用)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

单位应当对任用(聘用)的会计人员及其从业行为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因发生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处罚期届满前,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违法人员行业禁入期限,自其违法行为被认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岗位,明确会计人员职责权限。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采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依法对单位任用(聘用)会计人员及其从业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九条依法成立的会计人员自律组织,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其章程规定,指导督促会员依法从事会计工作,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会计职业道德和其章程的会员进行惩戒。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4、会计出纳不能同时兼任是什么原则?

优质回答1:

一、会计与出纳是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也是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

二、会计与出纳分开的必要性。

可以降低舞弊风险和差错风险。是保证提高经营效率,保护财产安全以及增强会计数据可靠性的重要条件。

三、解释

1、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风险,企业应当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企业内部控制措施通常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2、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不相容职务分离基于两个假设:一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无意识地犯同种错误的概率要低于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犯该种错误的概率;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有意识地合伙舞弊的可能性大大低于一个人或一个部门舞弊的可能性。因此不相容职务分离可以降低舞弊风险和差错风险。

不相容职务分离是企业内部控制最基本的要求,是保证提高经营效率,保护财产安全以及增强会计数据可靠性的重要条件。

优质回答2:

会计出纳不能同时兼任是违反财务法,是违法行为,财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公司成立时财务制度规定财务组就设置两个岗位,两个人,这样才符合财务制度一个出纳岗位,一个会计岗位,才能合理合法的办理业务,会计出纳共同协作做好自己的工作。

优质回答3:

会计的主要职责是掌管账目,做到嗯,货实相符,账实相符。就是说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指库存商品与账目相符,库存现金与账目相符。而出纳的职责就是负责现金收付,他应当和财务对账,和银行对账。月末结余时,需要和会计把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对账。

  • 发表于 2023-07-06 22:03:20
  • 阅读 ( 94 )
  • 分类:科技

0 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shuiyinyun
shuiyinyun

385 篇文章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