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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上市公司:
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本所暂免收取总股本在4亿元(含)以下的上市公司上市初费,总股本在4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自2020年1月1日起,本所暂免收取总股本在4亿元(含)以下的上市公司上市年费,总股本在4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的上市年费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
本次下调后的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
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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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初费
图片资料:关于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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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年费
(2020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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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中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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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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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中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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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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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以下(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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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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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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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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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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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4亿(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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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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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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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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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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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亿-6亿(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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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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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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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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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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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亿-8亿(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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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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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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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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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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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亿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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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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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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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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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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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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