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人的定义中,不管是婚姻还是夫妻关系,都应该只是两个人的事。可是在世界的另一个地方,有一个国家打破了众人的固有认知,而且相比古代的一夫多妻制来说,他们完全走上了另一个极端。
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简称尼泊尔,佛教的发源地。这个国家有着优美的自然风光、巧夺天工的瑰丽建筑,但经济却十分贫困,是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之一。更为特别的是,在当今大多数国家实行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下,而哈姆拉,多尔波等地实行一妻多夫制度。
那么,这么颠覆常识的生活境遇,作为当事人来说,他们又是怎么生活的?
东汉班固在《白虎通》说对婚姻来源的解释为:“婚者谓昏时行礼,故曰婚,姻者妇人因夫而成,故曰姻。”婚姻始于氏族群居时代,是为了约束和规范性行为而建立的关系禁规。
婚姻是父系社会中私有制度下的产物,即把女人视作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现存的婚姻制度的形式有“一夫一妻”、“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决定婚姻形式多样化的决定因素。
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婚姻关系,也随着经济基础不断发生变化。很多时候,看似不可能共存的畸形关系,往往能够在经济条件的束缚下,重新合理的生活下来。
尼泊尔是一个绝对的农业小国,几乎所有的尼泊尔居民从事农业,但由于其多山地形,农业相对也不够发达。尽管有着十分丰富的自然资源,包括铜矿,铁矿,铝矿等,但由于经济水平限制,开采量非常小。另外尼泊尔工业基础薄弱,工业规模较小。总的来看,这个国家经济情况十分不景气。
正因为这种情况,尼泊尔人尤其是一个家庭中有多个男子,她们往往会选择共同拥有一个妻子来保护财产的完整性。拥有多个丈夫的同一个妻子也必须要给每一个丈夫生一个孩子,以示公平。
一妻多夫制作为适应恶劣生存环境的生活方式,使得他们能把家庭凝聚在一起,家族的财产也得以统一。
一般来说,一妻多夫制多发生在有多个男子的家庭,由丈夫年龄来决定妻子和谁在一起。正常情况下,多个兄弟出外或游牧或经商很少都同时在家,当年长一方不在家时年轻一方才和妻子在一起。为了家庭和睦与安宁,一夫多妻制下妻子的角色对这些家庭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如果说在古代实行“一夫多妻制”,女子被视为男子的财产、附属品,这彰显了男性的主导地位,而女性地位卑贱;那么在“一妻多夫制”下的尼泊尔,女性地位是高贵的象征吗?实则不然,相比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制度,尼泊尔女性的地位则更为低下。
在尼泊尔一妻多夫制度下,特别要求尼泊尔女子在嫁与他人时,必须嫁给一个大家庭,即同时嫁给一个大家庭中的兄弟几人,而女性没有选择婚姻的权利,并非是喜欢哪一位男性,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嫁与对方。
所以从这点上来讲,尼泊尔女性在婚姻中是被动的,并没有选择权,实则上是包办婚姻。嫁于一个大家庭中的女性也无法选择和谁在一起,她们需要听从年龄大的男方的安排,与此同时,为了所谓的子女公平,还必须为这个家庭中每个男子生一个孩子。
这样看来,女性的地位可想而知,女性还必须受到男性支配,不仅没有选择权,还沦为了现实意义上的生育工具。
在尼泊尔的洪拉山区,“一妻多夫”制作为一种文化习俗被保留下来了,至今仍在延续。虽然此制度一定层面有利于解决男性人口众多的问题,但一妻多夫制面临的弊端不亚于一夫多妻。
在当今思想观念以及婚姻的演化进程中,一妻一夫是目前人类最平衡的伴侣相处模式。
一方面因为爱情是自私的,只为改善生活或者是繁衍后代的爱情是不牢固的,不利于社会的安定;
另一方面,目前阶段一妻多夫制不为人们在情感和道德上接受,破坏了原本的家庭平衡,男性有可能向古代宫斗戏中的后宫佳丽三千为了讨好唯一的女性,而竞相争夺,女性也会面临平衡两方的压力,这种情感的投入是双份的,是心力交瘁的。多个孩子全依靠一个母亲抚养对这个母亲来说也是极不公平的。
所谓婚姻,即是在漫长的岁月,两个人一起形成的默契和习惯,是两个人携手向生活的各种艰难险阻发起挑战,是家庭和社会的总开关。婚姻的纽带不是孩子,不是金钱,而是精神的共同成长。
尼泊尔女性的婚姻或许是不幸的,在这种习俗的制约下,为了家庭女性往往需要承担得更多。牺牲了选择所爱之人的权力,如何照顾孩子和父亲成她们一生的必修课。
家庭作为婚姻的最小单元,是当今社会安定和睦的关键因素。无规矩不成方圆,由此出现了婚姻制度,以成文的形式规定下来为婚姻保驾护航。
中国现行的婚姻制度为一夫一妻制,这项婚姻制度是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体现。历史证明了一夫一妻制相比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制具有显著优势,是符合当代人伦道德的主流思想。在自由婚姻的影响下,我相信在尼泊尔一夫多妻制的西北地区在不久的将来也会迎来一夫一妻制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