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三包政策,针对购买商品的三包规定:商品从购买物品之日起算7天包退,15天包换,1年保修,这个是最基本的规定,也就是所谓的包修、包换、包退。
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的情况: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包政策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承担修理服务业务;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
2、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3、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4、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5、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三包政策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
2、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3、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