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司马迁《史记》载,大禹治水是舜时的一项水利治理工程。治水成功,大禹受到部落大联盟首领舜的褒奖与重用,并作为接班人培养。舜年老后,禪让首领之位于他。禹主政前期,仍遵循尧舜时期的体制,选贤任能天下为公,并选定皋陶为辅政,以备年老时禅位于他。不幸的是皋陶先亡,继而又以伯益为辅。也就是说,在这个时段,大禹并沒有明目张胆地破坏传统的“禅让制”,而只是暗箱操作,逐渐将权力转移到以其子启为中心的夏人手中。而启也在权力运作中,赢得较大的势力集团的信任,积累了治理天下的才能,故在禹崩三年后,各部落氏族精英朝启而不朝伯益,(有一种说法是启杀益)继而启承大位。至此“禅让制”的传贤变为传子,家天下取代天下为公。所谓“家国”制正式确立,部落联盟政体崩塌。如果说有分界线的话,那就是传子不传贤,夏启继承王位,世袭制取代禅让制应为分界点。
至于私有制的产生与发展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经济形态的变革催生了政治形态的转变。虽然在原始社会的后期,随着生产力水平的发展,私有财产已经出现,私有制已径萌芽且有活力渐成趋势,但这只是政体突破的原因而非分界线。
夏代历史较长,文史记载相对很少,对夏史的研究可以说并没有多少文字依据,研究中也没有多少突破性的成果。所以回答这样的问题难度较大,缺乏足够的文史资料、出土文物来佐证以及理论支持。本人所写点滴只是个人的历史思考而非答案。謝头条问答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