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秦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2――隋唐教育的系统化隋唐时期由于政治、文化、科学、经济等方面都发展迅速,国家教育模式也摆脱了汉代独尊儒术的观点,同时兼顾佛道思想,逐渐形成以儒学为主,佛道为辅,兼通六艺的发展方针明朝教育的兴盛[编辑] 教育机构逐步扩大和完善3――民国教育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 院系调整与教育模式革命化(具体看教育学基础这本书)
从起源上看,英语国家的“pedagogy”、法语国家的“pedagogy”和德语国家的“pedagogik”(教育学)均源于希 赫尔巴特腊的“pedagogue”(教仆)一词,意为照看、管理和教育儿童的方法。19世纪末,英语国家的人们先后用“education” 和“pedagogy”。在我国,“教育学”是一个译名,应是从日文转译过来的,时间大约在20世纪初。希腊语的“pedagogue”(教仆)一词,意为照看、管理和教育儿童的方法。教育学独立的标志的出现前后经历了约两百多年的时间。因此,教育学的独立是一个历史过程,而非在一个瞬间完成的。在公元前约403―221年期间的《学记》是世界上最早专门论述教育问题的著作。但是,作为教育科学体系中一门独立的学科,教育学是在总结人类教育实践经验中逐步形成,经过长期积累而发展起来的。条件与标志1. 教育学独立的条件主要有:历史上前教育学时期教育知识的丰富积淀;17―19世纪教育实践,特别是师范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近代以来科学分门别类发展的总趋势和一般科学方法的奠定;近代一些著名学者和科学家的不懈努力。2. 教育学独立的标志主要有:研究对象方面,教育问题成为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使用的概念和范畴方面,形成了专门反映教育本质和规律的教育概念、范畴以及概念和范畴的体系;研究方法方面,有了“科学的”研究方法;研究结果方面,出现了一些专门的、系统的教育学著作;组织机构方面,出现了专门的教育研究机构。标志的出现前后经历了约两百多年的时间。因此,教育学的独立是一个历史过程,而非在一个瞬间完成。著作英国学者培根在《论科学的价值和发展》(1623)一文中,首次把“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提出。捷克教育学家夸美纽斯出版了近代第一本系统的教育学著作《大教学论》 夸美纽斯(1632)。英国哲学家洛克出版了《教育漫话》(1693),提出了完整的“绅士教育”理论。法国思想家卢梭出版了《爱弥尔》(1762),深刻地表达了资产阶级教育思想。德国哲学家康德在《康德论教育》(1803)一书中明确提出,“教育的方法必须成为一种科学”和“教育实验”的主张。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写作《林哈德和葛笃德》(1781~1787),提出“使人类教育心理学化”的主张。德国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赫尔巴特被认为是“现代教育学之父”或“科学教育学的奠基人”,他的《普通教育学》(1806)被公认为第一本现代教育学著作。编辑本段教育思潮形式教育论与实质教育论形式教育论起源于古希腊,纵贯整个中世纪,形成于17世纪,盛行于18―19世纪,衰落于20世纪,主要代表人物是洛克和裴斯泰洛齐。主要观点是:教育的目的在于发展学生的各种官能或能力;形式学科(如希腊文、拉丁文、数学、逻辑学等)或古典人文课程最有发展价值;教学原则、方法以学生心理官能的内在发展秩序为依据。实质教育论起源于古希腊和古罗马,在中世纪受压制,形成于18世纪,兴盛于19世纪,20世纪初衰落,主要代表人物是赫尔巴特和斯宾塞。主要观点是:教育的目的是向学生传授与生活相关的广泛知识内容;与人类的世俗生活密切相关的实质学科(如物理、化学、天文、地理、法律)或实科课程最有价值;教学原则与方法应适应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是愉快的和有效的。形式教育论和实质教育论各有自己的哲学、心理学及社会基础,因而各有合理与偏颇之处。19世纪末到20世纪前期欧美教育思潮:1.新教育运动 2.进步教育运动自然主义教育和国家主义教育自然主义教育思想源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形成于文艺复兴时期,兴盛于18世纪,延续至19世纪,对20世纪的人类教育思想也有影响。主要代表人物是拉特克、夸美纽斯、卢梭、裴斯泰洛齐等。基本观点是:反对中世纪宗教教育或封建教育对儿童个性的压抑,主张教育要遵循儿童的自然本性;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适应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需要的身心和谐发展的人;学校应使[1]儿童愉快地生活和学习;根据儿童不同年龄阶段身心特征进行教育;教育原则和方法应“模仿自然”,反对体罚,初步建立了现代教育原则和方法体系等。自然主义教育思想提出了现代教育的一些基本理念,促进了教育理论与实践科学化,突出了儿童在教育生活中的价值,其不足之处是把抽象人性作为儿童的自然本性,忽视社会文化因素在儿童发展中的重要价值以及教育对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具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国家主义教育思想源于古希腊的柏拉图,伴随着近代欧美民族国家的出现而产生,在19世纪达到高潮。其代表人物为法国的孔多塞、爱尔维修、德国的费希特,美国的杰斐逊等人。基本观点为:教育权归属于民族国家而不是教会,国家应当承担起教育民众的责任,进行教育立法;教育是造成民族国家的利器;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合格的国民,如培养法国人、英国人、德国人或美国人等;由国家建立国民教育制度。国家主义教育思潮对近代欧美国民教育制度的建立和普及教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不足之处是使教育过分地依赖于某一时期的国家政权,成为一些反动政权,如纳粹政权手中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