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和作
“作”和“做”,音同,有时通用,都有“从事”、“制作”、“充当”的含义,所以在使用时容易混淆。
作,是古老的字,甲骨文里就有,最初的含义是“起”,现代汉语里仍然使用的“振作”、“一鼓作气”中的“作”,都是“起”的意思。
做,是后造字,汉语中的常用动词,使用范围非常广泛,由没有到存在之间的过程;做就是造,产生这个东西的意思—做生意、做饭、做工、做鬼脸等。
做与作的区别、用法
吕叔湘先生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中,对“作”“做”二字的用法做了如下补充:
“习惯上,具体东西的制造一般写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文章’;抽象一点的、书面语言色彩重一点的词语,特别是成语里,一般都写成‘作’,如‘作罢、作废、作对、作怪、作乱、作价、作曲、作战、装模作样、认贼作父’。”
(1)“做”侧重于具体对象或产生实物的活动,动作性较强。如“做工”、 “做衣服”、 “做作业”等。“做”连接的都是能在实际生活中感知到的具体事物;而“作”多用于抽象对象或不产生实物的活动,动作性较弱; 如:作孽、作弊、作曲、作别等。
(2)从感情色彩上看, “做”所连接的多数都是中性事物。如做客、做梦,都无所谓好坏;“作”所连接的事物多数是贬义的,如作恶、作弊、作假等。
(3)“做”是一个“全动词”,就是说它能独立地作为一个动词,在运用中体现完整的动作意思;而“作”是“半动词”,它往往跟别的动同连起来使用,才能表达一个完整的动作意思,如:叫作、制作、作战等。
在现代汉语的书面形式中,“作”“做” 沿袭了历史上的习惯用法,又有所规范。简单说来,“做”表示具体的动作,“作”表示抽象的动作。 “做”和“作”都含有“制造”这一意思,但又不能混用,区别有三点:
(1)从语体色彩来看
“作”多用于具有书面语色彩的词语;“做”多用于具有口头语色彩的词语。这种情况与“作”出于文言,起源很早,而“做”出于北方白话,起源很晚有关。即使是一些后起的词语,如果具有书面语色彩,也多用“作”而不用“做”。
前者如:作罢、作别、作答、作伐、作废、作古、作践、作结(收尾)、作乱、作孽、作陪、作祟、作息、作业、作俑、作战、操作、动作、耕作、工作、劳作、写作、制作。
成语一般用“作”而很少用“做”。例如:胡作非为、弄虚作假、为非作歹、为虎作伥、无恶不作、寻欢作乐、以身作则、自作聪明、自作自受、作恶多端、作法自毙、作壁上观、作奸犯科、作茧自缚、作如是观、作威作福等。
后者如:做鬼、做媒、做梦、做买卖、做圈套、做人家、做生活、做生意、做手脚等。
(1)从语义特点来看
“作”表示的动作性不强,意义比较抽象;“做”表示的动作性强,意义比较具体。
前者如:作案、作保、作弊、作恶、作风、作梗、作价、作脸、作派、作数、作速、作为、作伪、作用、作证、炒作、合作、协作、运作、恶作剧等。
后者如:做饭、做手势、做游戏、做针线等。
(1)从语法特征来看
后面是双音节动词时, 多用“作”;后面是双音节名词时, 多用“做”。
音节是语音中最小的结构单位,也是人们可以自然地察觉到的最小的语音单位。一般说来,一个汉字的读音就是一个音节。
前者如:作报告、作比较、作变动、作处理、作点拨、作调查、作斗争、作分析、作贡献、作介绍、作解释、作了解、作努力、作思考、作说明、作妥协、作牺牲、作修正、作演讲、作咨询等。
其中的“作”,现在也往往写成“做”,但过去的惯例是写为“作”。
后者如:做工程、做功课、做记号、做家务、做课题、做事情、做事业、做文章、做物业、做学问、做业务等。
此外,与后面带“作”的词语搭配,一般用“做”,而不再用“作” 。例如:做作、做作业、做动作、做工作、做作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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